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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校附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财务会计人员等岗位。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12人。其中,幼儿教师岗位1招聘人数3名、幼儿教师岗位2招聘人数6名、幼儿教师岗位3招聘人数2名、财务会计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1名。具体见《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将资格审查表发至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邮箱hsyey2016zp@126.com。

  2、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17:30前。

  3、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以受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出具原任职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联系。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2日-11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我校于2016年11月30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符合考试初审人员名单。

  2、现场材料审核时间:2016年12月3日-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第二办公楼)

  4、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请应聘者将所有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A4纸单面复印,按照幼儿园2016年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将资格审查材料装订,原件审核后退回,其它资格审查材料留存我校。幼儿园2016年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和幼儿园2016年应聘者资格审查表可在海南师范大学等网站上下载)。

  5、过程

  (1)先行准备好上述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材料装订不合格不予审查)。

  (2)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现场指引参加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提前了解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6、公布结果: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校于2016年12月9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两项考试的权重分别为5:5,组织考试工作由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1、笔试

  (1)参加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时间:2016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4)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12月10日22: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上公布,并公布集中开会的时间与地点)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1、幼儿教师岗位2及幼儿教师岗位3笔试为同一套试题。内容主要包括:

  ①幼教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等;

  ②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③保育教育与幼儿园教学科研实践操作:幼儿园一日生活各环节操作流程、保教工作组织实践、幼儿园教科研活动开展等综合知识。

  财务会计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实务操作应用讲解指南》、《财务税收法规》、《经济法》、《会计法》、《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财会知识、法律法规。

  (3)成绩评定及计算:

  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达到开考条件,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参加人员:符合参加面试条件考生。

  (2)时间:2016年12月11日8:30开始(星期日)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4)面试方式:

  现场答辩与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5)面试内容

  ①幼儿教师岗位1、2: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讲故事、舞蹈、绘画、钢琴弹唱四选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包括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等;

  ②幼儿教师岗位3: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与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包括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与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领域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等;

  ③财务会计岗位:财会工作能力考核、相关财会实操,以及对实际经济案例的分析判断等。

  (6)评委:面试考官为5名,从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及外校中产生。

  (7)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由计分员当场统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数得出面试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计算应聘者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入围人选中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教师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2016年12月招聘领导小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汇报招聘工作,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工作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于2016年12月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应聘者来我校考试所产生的个人费用自理。

  (二)各类岗位招聘条件中有关学历、资历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三)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4993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电子邮箱:hsyey2016zp@126.com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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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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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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