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南京2016年南京大学公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2016年南京大学公示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情况我单位于2016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 89680253

附件:南京大学招聘录用名单.doc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6年11月22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星期日)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驻沪现役军人和武警。详见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免试政策,可以向本人所在学校咨询。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统一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特别说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报名时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

重要提醒: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报考条件进行认真对照,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除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满足体检标准等,部分资格认定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等级,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分为报考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附2)。具体操作流程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附3)。

  (一)报考信息输入

  考生报考信息输入时间为7月5日(星期五)9:00起至6日(星期六)24:00(其后网报功能关闭,考生无法新增注册或报名,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但审核通过前报考者可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第一步:登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重要提醒:在校生是指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最高学历在校生须填写本人目前就读的将要取得的最高学历。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011131058o9j.png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报名信息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建桥学院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4)。

  重要提示: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审核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报名信息审核

  本次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时间为7月6日(星期六)—7月9日(星期二)

  ①7月6日(星期六)9:00起至7日(星期日)16:00,考生报名信息由各考区进行网上智能自  动审核(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户籍、居住证、学籍信息做一致性判定)。

  ②7月8日(星期一)9: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若显示“待缴费”,表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通过了资格审核;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信息不一致,智能审核未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如近期内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等),须登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sh2024bsfh)登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系统使用手册见附5)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见附6),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8(星期一)日22:00。

01113209htdc.png

 

  ③7月9日(星期二)9:00-16:00各区和直属高校考区和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结合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如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可重新提交材料,每位考生最多提交三次。

  (三)网上缴费

  1.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7月10日(星期三)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本次报名无效。

  2.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7)。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附8)。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8日(星期五),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二)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8日(星期五)至21日(星期四)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 2024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上海招考热线”(https://www.shmeea.edu.cn/)查询。

  (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六)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附:

  1.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

  2.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

  3.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

  4.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使用手册

  6.2024年下半年报名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9.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问答

为方便考生咨询,广东省24下教资报名考生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陕西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四)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禁止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5日8∶00至8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4年7月5日8∶00至9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5日8∶00至10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与考试

  2024年9月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考试时,将采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智能设备进行考生入场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六、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成绩发布

  2024年11月8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发生。

  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0496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5950

029-87274558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3192323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313

029-33328065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92890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为方便考生咨询

广西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浙江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温馨提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毕业年级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时当前年级以2024年9月份开学的年级为准。)

  4.浙江省内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持相关学历证明到考区参加二次审核,详见各考区公告);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考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时  间

类  别

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  中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  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三、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三)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2.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3.本次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7日中午12:00。

  4.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2024年7月7日中午12:00至9日8:3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7月7日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7月9日8:3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审核未通过。

  2. 二次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7月9日8:3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二次资格审核,二次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所有在7月7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9日8:3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考区指定的方式进行二次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年级),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2024年秋季入学的专升本和研究生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网上及二次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二次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地址及公告网站

考 区

联系电话

二次资格审核网上链接或地址

相关网站

杭 州

0571-85866677

线上审核:www.hzjyksy.cn

www.hzjyksy.cn

宁 波

0574-87323004

0574-87320287

0574-87266142

线上审核: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

/NeiRead.aspx?id=2247

nbeea.nbedu.net.cn

(社会考试)

温 州

0577-88630078

0577-88630090

0577-88638081

线上审核,详见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www.wzksy.cn

(社会考试)

嘉 兴

0573-82079438

线上审核,详见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jxksy.zjjxedu.gov.cn

湖 州

0572-2572765

0572-2030793

线上审核,详情见湖州教育考试中心官网公告

http://huedu.huzhou.gov.cn

/col/col1229692005/index.html

(教育考试)

绍 兴

0575-85145734

0575-85224680

线上审核,详见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www.sxszsks.cn

(其他考试)

金 华

0579-82469622

0579-82469621

线上审核,详见金华市教育局官网教育

考试栏目公告

http://jyj.jinhua.gov.cn/col/

col1229072242/index.html

jyj.jinhua.gov.cn

(教育考试)

衢 州

0570-3080623

现场审核:衢州市教育考试院(柯城区智慧新城学府路7号8幢204室)

jyj.qz.gov.cn

舟 山

0580-2049952

0580-2037312

0580-8720275

现场审核:舟山市教育服务大楼西侧三楼报名大厅(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299号)

zsjy.zhoushan.gov.cn

(招生考试)

台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线上审核,链接详见台州市教育局官网招生考试栏目发布的公告

jyj.zjtz.gov.cn

(招生考试)

丽 水

0578-2113661

线上审核:             

jyj.lishui.gov.cn

(公示公告)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或二次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需要在7月10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9月9日至15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示意图

  五、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于11月8日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为方便考生咨询

广西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部分城区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内部分公办学校考调在编在职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分A、B两类岗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

(一)A类岗位考调对象

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含超编的搬罾小学,不含农村停招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B类岗位分流考调对象(详见附件2)

1.搬罾中学、芦溪中学富余学科在编在职教师;

2.职教整合学校(南充二中)在编在职教师;

3.顺庆区2024年秋季停招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学历条件:①报考高中岗位教师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教师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①A类岗位报考者: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②B类岗位报考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二)A类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工年限:须在顺庆区在编在职3年及以上(2021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2.专业条件:①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②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考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3);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需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校级领导干部报考的,应由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备4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备注: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六、考调办法

本次考调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构成(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开考比例

1.A类岗位:本次区内考调教师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B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每所学校同岗位同学科有效报考人数与分流岗位人数之比),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根据各学校分流岗位同学科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分流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3.笔试成绩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三)面试

1.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七、确定拟调人员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B类岗位按照报考者所在学校同岗位同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拟调人员公示

拟调人员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姓名、性别、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

十、选择岗位

拟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类别同层次同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一、调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委监委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35950(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0817-2268828(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监督电话:0817-2236629(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十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选岗、调动的,责任自负。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2.顺庆区2024年秋季停招及职教整合学校分流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3.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xls
2.附件2:顺庆区2024年秋季停招及职教整合学校分流岗位及名额一览表.docx
3.附件3: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docx

四川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7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2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6楼)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考核

(一)笔试

所有岗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30人需要进行笔试,小于等于30人则不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后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

(二)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为专业技能面试,面试形式为命题问答+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的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1室。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核总成绩

若需先进行笔试筛选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待核验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七、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核确认。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人社部门确认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6205177

十一、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叙州区现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人才叙州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及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661302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795

 

附件:1.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条件要求

考核方式

约定事项

备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年龄

其他

1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1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语言学、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与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汉语、中文;
研究生(二级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语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2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研究生(二级学科):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数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2.具有中学数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3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英语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3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应用英语、翻译;
研究生(二级学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英语)、翻译。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英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4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生物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4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生物教育、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工程、生态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学科教学(生物)。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生物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5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政治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5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哲学、逻辑学、法学、国际法、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政治、政治教育、国际事务、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政治学、中共党史、中外政治制度、学科教学(思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政治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政治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6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历史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6

3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国际关系史;
研究生(二级学科):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国际关系史、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历史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历史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7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地理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7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师范)、地理学教育、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大气科学、地球系统科学、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质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教学(地理)。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地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8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体育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8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科学、运动人体科学、武术;
研究生(二级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学科教学(体育)。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体育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9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美术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9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美术学、美术、美术教育、绘画、摄影、中国画、跨媒体艺术、漫画、书画艺术、艺术教育;
研究生(二级学科):美术学,美术、学科教学(美术)、传媒艺术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美术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10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音乐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10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流行音乐、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教育、流行舞蹈、舞蹈编导;
研究生(二级学科):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舞蹈)。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音乐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11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11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密码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教育;
研究生(二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技术、应用软件工程、应用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科教学(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信息技术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1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心理学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12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心理健康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