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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雁峰区2013年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
简    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岗位和范围
(一)考聘岗位(30个)       
小学教师29名(语文8名,数学、英语、体育各5名,音乐、美术、计算机各2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共计30名。
(二)考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在雁峰区代课五年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岗位要求

岗   位 考聘计划 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小学语文教师 8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小学数学教师 5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小学音乐教师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小学体育教师 5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小学美术教师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小学英语教师 5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
小学计算机教师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中级及以上等级证
初中政治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方法和步骤
考聘工作自5月下旬开始,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印发《简章》,在网络和媒体上发布《简章》、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截止到5月31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六楼(先锋路5号)。
3.联系电话:0734-8535404,监督电话:0734-8224634、8226108。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索取,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低于3:1,由领导小组决定按相应比例核减考聘职数。2013年6月6日—6月7日(截止到6月7日下午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及初中政治四个学科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①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的比例制卷,考试时量为120分钟。②综合面试。以面试、试教方式进行,其中面试10分,试教90分,总分为100分。③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小学音乐、美术、计算机、体育四个学科教师(以下简称“专业教师”)先进行专业考试,分学科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①专业考试。包括本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基本功测试60分,试教40分,总分为100分。②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的比例制卷,考试时量为90分钟。③成绩合成。专业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3.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专业教师”的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6月11—14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②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③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政治学科综合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预告、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7天的预告和公示。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七)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考聘教师安排时原则上向农村倾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区内在编同类全额事业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编内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适当推迟办理手续,但不能超过2013年7月10日。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整个考聘工作由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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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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