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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2021年彰武县招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阜新市2021年彰武县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详见《2021年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5日(不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国外学历、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五)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六)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8-6949826、6949810。

(二)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采取邮箱诚信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邮箱是renshi6949900@163.com, 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5日8时30分至10月29日12时上传报名材料,提前报名或者延时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原件拍清晰照片)。

(1)填写《2021年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上传电子版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历学位);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2、报名方式。请按顺序,将上述报名时需上传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按时投到renshi6949900@163.com的邮箱中。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需采取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岗位的形式,例如:张三 210922190000000000 初中语文。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6日8时30分至10月30日12时登录上传报名信息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邮箱,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时上传报名信息的邮箱自行查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收到“审查通过”信息,报名人员收到后须回复“收到”确认,自行打印带有“审查通过”字样的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4、人员确定。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公示。

(三)准考证发放

审查通过人员,须持身份证和资格审查时带有“审查通过”字样的报名登记表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接受彰武县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当同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考生要随时关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方面的信息,因考生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不及时查收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招聘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一)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相关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现场组织进行。

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从高至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和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信息。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经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其中,幼教、音乐、体育学科除讲课之外需考察专业技能。讲课教材版本为本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不能聘用。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采取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依据总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

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在选取岗位前上报彰武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岗位选取

申报同一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本岗位对应的单位,每人只限选一次。选岗通知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本次招录教师的服务期为5年,在所聘任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防疫要求

1、配合防疫检查。考生现场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进入考点、考场时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自觉出示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两证(疫苗接种凭证、重点管控地区返阜的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重点管控地区返阜人员须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报名。

2、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十、本招聘简章由彰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8-6949826、0418-6949810

查询网址: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doc

         附件3:2021年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彰武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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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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