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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考区2021年下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特别提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黄冈考区2021年下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特别提示

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重大教育考试,黄冈考区所有考生均在标准化考点考试,考场为视频监控考场,考试全程有视频监控并录像。凡在视频实时监控、考后录像回放核查、考试现场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按时下载准考证

2021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考生可于10月25日-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登录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自行核对准考证信息是否准确。

二、严格遵守组考防疫规定

1.考前14天(10月16日)开始,考生务必每天进行自我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实填写《 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健康情况声明书》(以下简称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2. 考生应提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外出旅行;从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来黄冈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主动向疫情防控机构、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报告,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10月16日后从湖北省外来(返)黄冈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入场时各考点设“外省来(返)黄人员专用通道”,请以上人员主动到专用通道报告、提交核酸检测证明。凡不遵守以上规定,隐瞒个人旅居史的人员后果自负。

3.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接收体温检测,进入考点和考场或退出考场后时,请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扰乱考点秩序,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4考生进入考场接受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后原则上应继续佩戴口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严格遵守进出场时间及规定

1.考生进入考点时间以考点学校规定为准,为避免考点周边交通拥堵以及由此影响考生入场时间,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到达考点大门后接受交通交警指挥,考生车辆不能进入考点。出发时先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和文具等考试用品是否携带齐全,尽量于开考前8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时间,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其余各科为考前30分钟,入场后至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中途擅自退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2.进入考点时,考生须自觉接收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查证(身份证、准考证),未出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在临时留观区休息后进行复测,复测体温仍异常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考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进入考场时,考生须自觉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摘下口罩、帽子、手套,在视频监控下依次接受监考员安全检查和身份核验,自觉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

4.考生交卷离场时,请检查试卷、答题卡上个人信息填写是否准确完整,条形码是否粘贴在规定位置,然后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整理后反扣在桌面,待监考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

四、严格遵守文具携带及物品管理规定

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无封套橡皮擦、三角板或直尺等规定的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带有无线信号收发功能的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考场配有时钟,仅供计时参考)、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五、认真核对卷卡相关内容和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1.领到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后,考生应认真核对试卷及答题卡的页数、科目是否准确,字迹是否清楚,准考证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误,应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2.考生须在卷卡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姓名和座位号,粘贴条形码。

3.特别提醒:个人信息填写不全或错误、条形码贴错位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严格遵守答题时间及规范

1.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主、客观题均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或作答,答案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卡上非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一律无效。

2.客观题须用2B铅笔填涂,要涂满、涂匀、涂实;主观题须用黑色签字笔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作答。

3.特别提醒: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弄褶、弄破,否则会影响扫描读卡及评卷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

1.考前,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熟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的处罚规定,知晓违规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2.考试时段,请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损毁或带出考场。

3.特别提醒: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如:手机、无线微型耳机、无线针孔摄像头、其它带有拍摄收发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均可按法律规定认定为“作弊器材”,凡通过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以此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定罪处罚或数罪并罚。

黄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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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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