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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因疫情退费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因疫情退费通知

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30日结束。因受疫情影响,少数考生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也为上述考生顾全大局,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表谢意。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非疫情防控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未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1.有国家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重点涉疫地区(10月29日更新)旅居史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3.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4.因疫情防控措施,考试当天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的;

5.10月29日的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且明确向所属考区承诺,放弃本次考试的;

6.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你好,由于考前你本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市防控指挥部划定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请遵守防疫规定明天不要到考点参加考试。谢谢!”) 的。

二、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所有提交申请的考生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

2.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3的考生,还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

3.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4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三、受理时间及申请办法

1.11月1日—2日,考生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11月3日—5日,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

3.受理范围中符合条件5或条件6的考生可免于申请, 直接退费;

4.超过受理时限(11月5日)视为自愿放弃。

四、几点说明

1.本次退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3.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4.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考区   单位名称   电话
  和平区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113425
  河东区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136312
  河西区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379077
  南开区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3346507
  河北区   河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22-26288183
  红桥区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272149
  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原塘沽)

  022-25861367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第

一分中心(原汉沽)

  022-25695182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第

二分中心(原大港)

  022-60989979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第

三分中心(原海滨考试中心)

  022-25924340
  东丽区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392336
  西青区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913988
  津南区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8511003
  北辰区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5307232
  宁河区   宁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59659851
  武清区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60911803
  静海区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942360
  宝坻区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2627805
  蓟州区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5722013950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22-2376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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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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