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辽宁大连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10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大连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1092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大连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92 人, 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其中定向招聘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6人,定向招聘2020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34人,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2人,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定向招聘具体条件: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批准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从我市应征入伍且服满2年义务兵役,2020年退出现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 大学毕业生岗位的,须是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募列入当年“三支一扶”计划、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限于本人服务所在区市县;报考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岗位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具备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岗位的,须具有西藏索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本公告及岗位计划中所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4.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

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dl.gov.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dl.gov.cn)

2.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

3.报名程序

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陆,在“岗位查询及报名”菜单中选择岗位、依次进行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通过“报名情况查询”进行查询个人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缴费环节。

请使用计算机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

(1)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审核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9:00至  1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的“报名情况查询”菜单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网上补充提交资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11月30日9:00至12月3日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取消或缩减岗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报考岗位,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长海县招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无法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资格初审

区市县人社部门及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初审的不允许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六、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试题共分为9套,分别为综合管理类1套、教育类1套、医疗卫生类7套(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口腔医学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管理类)。

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

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口腔医学、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口腔医学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管理类》,内容为该科目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12月4日9:00-11:00。

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报考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岗位的,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残疾证号必须一致)。

如因疫情等原因按照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要求调整考试时间,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补充公告,请时刻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可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参加资格复审的公告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七、面试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各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1.表格下载

资格审查所需《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包括研究方向)、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除上述内容外,残疾大学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 。因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确定面试人选

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及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人员,可列入面试入围人员范围。

(三)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确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指定2家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组织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十二、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

2.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3.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报告在考试前14天内有无国(境)外或国内划定为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出书面承诺,填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不填报以及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当次考试准考证上要求的证件为准)原件;纸质准考证;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不得使用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不得使用截图),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

(3)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考前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5)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

7.除身份验证等工作需要外,参加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用过的口罩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8.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规定路线按楼层错峰离场,迅速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相关部门对各类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9.建议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10.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二)咨询服务。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2021年大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3.《2021年大连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4.《2021年大连市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5.《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登记表》

7.《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报名登记表》

8.《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9. 《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10.《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2021年大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2.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3.2021年大连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4.2021年大连市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5.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6.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7.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8.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9.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10.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