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无锡市2022年梁溪区招聘编制教师8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市2022年梁溪区招聘编制教师85人公告

  根据无锡市梁溪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决定在北京设置考点,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5名(详见附件《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须获得下列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⑤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⑥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含党、团);⑦学生党员。(“双一流”或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条件限制。)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学历条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本科阶段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含2021年1月至12月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4.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要求。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说明: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也视为符合要求。

  5.职业资格和能力条件:考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暂不能提供,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需达到雅思考试7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成绩单。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三)》。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7.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安排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证明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2021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7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zp.wxlxjy.com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2:00至11月27日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3:00至11月27日18:00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名人员登陆报名平台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40×4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上传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梁溪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人员均须认真阅读《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时,《告知书》须手写签名、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5.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还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专业特长展示视频(视频时长:2分钟以内,格式:mp4,分辨率:720p ,编码:h264 ,大小:100m以内,建议使用QQ影音压缩)。供用人单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从2021年11月30日9:00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相关时间、地点安排

  江苏无锡市2022年梁溪区招聘编制教师85人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一般不对非本校学生开放,因此考场将设置在北京师范大学或首都师范大学周边,考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或公告为准。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1.考试方式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别确定考试方式:

  报考人数未超过1:5(招聘岗位数为1)或1:3(招聘岗位数大于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报考人数超过1:5(招聘岗位数为1)或1:3(招聘岗位数大于1)的岗位,先进行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5(招聘岗位数为1)或1:3(招聘岗位数大于1)进入面试。

  面谈将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操作方式另行公告。面试的时间和具体安排视新冠肺炎疫情,另行公告。

  2.考核内容

  面谈: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面谈结果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如总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以准考证或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须参加面谈而未参加的,视为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体检、考察、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无锡市梁溪区委编办、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考生实行试用(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调配。

  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5057395、82733993(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0510-82725680

  附件1: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三).pdf

  附件2: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docx

  附件3: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4:“双一流”或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名单.doc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