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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11月面向社会招聘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11月面向社会招聘30人公告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18名、政治辅导员11名、高教研究行政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学位。

(3)2022年7月1日前毕业,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具体计划见《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11月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办法

(一)简历投递

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11月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将以上附件2及附件3表格、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原)现任职务证明材料(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或由应聘者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职称证及对应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扫描件、身份证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cnyzzrsc@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其中,学历学位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验证资料电子文档。)

应聘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网上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学校负责审查应聘者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原件校验及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通过邮箱及电话通知,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原件现场校验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以学校组织人事处电子邮件、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邮件和电话告知学校组织人事处。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须应聘者本人提供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实践工作经历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存单。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各岗位需求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考核的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计划超过1名的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可按比例调减岗位计划。

三、体检及政审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认后,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校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可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到我校实习,待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本次招聘正式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新进人员需通过考核后方可续订劳动合同。

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校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审处,028-82733145。

如有招聘方面疑问,请联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2731095。

六、其他

学校如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对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时间等事宜作出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11月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11月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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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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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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