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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惠水县2022年进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南州惠水县2022年进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县中小学特色体育活动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和途径,推动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30名。为切实做好引才工作,现将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30名,引进指标及引进相关要求见《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才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对象

  符合《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上岗时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适应引进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12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12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1210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7.截至20221210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未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

  8.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11210日(周末不受理现场报名),若相关岗位未招聘满额,则另行公告招聘。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1122日至202112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惠水县教育局(贵州省惠水县首创城北办公区二组团二楼048室)。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自荐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院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就业介绍信);

  (4)报考我县特色体育专业考生需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6)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网上报名: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将上述本人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754382553@qq.com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带上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参加测评(面试)。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85462303326280232

  电子邮箱:754382553@qq.com

  (三)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测评。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微型课试教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根据测评情况按照招聘职数1:1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

  (六)公示及审批。对符合引进条件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的有关事宜都将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hs.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6221862(惠水县人社局人事科)

08546230332(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6221197(惠水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xls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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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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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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