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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下大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师4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21下大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具备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年龄要在55周岁以下;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大力引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同等条件下企业经历丰富者优先。(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考核合格后录用方式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此外还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待遇,详见《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附件5),其中,博士可申报A、B、C、D四类岗位,相关待遇如下:

岗位类别

协议工资

一次性安家费和住房补贴

科研条件建设费

津贴

A类

30万/年

50万/年

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B类

23万/年

40万/年

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C类

18万/年

30万/年

5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D类

事业单位工资

30万/年

5万元

学位津贴2万元/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硕士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12月19日;博士全年随时接受报名。

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4)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电子版;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证明材料电子版;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按现场确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后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至dqsy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学历,例如:“法学院+09+王**+博士研究生”。

2.资格审查

硕士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6日,博士接收到简历后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对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选并通知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4)。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22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各阶段的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成绩管理章或院系公章;在档案材料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非必备)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9.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的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费用,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三)考试

硕士研究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笔试内容: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及高级职称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学术成果高者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学校统一组织到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

电子邮箱:dqsyzp@126.com

网 址:http://www.dqsy.net/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

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附件:

1.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

4.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

5.《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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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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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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