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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汶川中学校2021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汶川中学校2021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汶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强县”战略和加强“软实力”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现有人才结构状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会同汶川县教育局到高校招聘部分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2.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师范或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

  2022年应届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教师岗位,但在体检和考核前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取得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⑵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⑶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⑸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⑹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此次新招聘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名额为20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川县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9日9:00—14:00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就处现场报名(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二期食堂四楼,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二)填报“报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汶川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应提交《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汶川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2份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生证中专业未明确的,由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2份。考生必须于体检和考核工作前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2.往届毕业生。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提交《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汶川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2份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川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审批)、派遣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整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考核招聘名额,特别紧缺的专业经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9日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测评,具体考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和考核由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汶川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川县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汶川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6222731)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机关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递补工作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报考人员前往西华师范大学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报考人员进入西华师范大学或报名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

  (四)为避免影响报名或综合测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核酸检测,并于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点和综合测评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评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报考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或拟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川县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汶川县人社局  0837-6448627

  汶川县教育局  0837-6222733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汶川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汶川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汶川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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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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