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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太原市迎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迎泽区教育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迎泽区教育系统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招聘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年龄、专业、职业资格及其它条件,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岗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

设置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专业”中,专科、本科按照“阳光高考”(https://gaokao.chsi.com.cn/)“专业库”中的专业设置;研究生按照“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专业库”中的专业设置。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的要求。

5.已就业人员报考要求: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

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五)其它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予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它招聘事宜在迎泽之窗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bm.wsbm.org.cn/0351yz/index.aspx)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80KB以下)。报名必须使用居民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教师资格证上所载明的任教学科一致,并且与考生本人报考的岗位要求学科相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2022年1月1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22年1月14日17:00至1月16日17:00期间,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确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同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报考人员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00至17:00。

报考人员向迎泽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后,由迎泽区教育局统一办理改报,电话:0351—4159432。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1月16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人员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2年1月17日9:00—17:00,到迎泽区教育局(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海街北段)205室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1日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须打印本人报名表两份(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及报名表,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及内容: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以及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的相关政策与实施策略。

笔试成绩将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公告,原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有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迎泽区教育局公章。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相对应的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验证报告(学位网)。

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已就业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应同时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聘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通过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予以公告。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加盖迎泽区教育局公章的笔试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空讲+答辩”的形式,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4.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面试结束后,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八)体检、心理测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时进行。体检及心理测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查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对体检或心理测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论通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或心理测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心理测查全部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或心理测查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九)考察

迎泽区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心理测查、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4159432

监督电话:0351-41530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公告及其它相关事宜均在迎泽之窗

(http://www.yingze.gov.cn/)予以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迎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报名入口:http://bm.wsbm.org.cn/0351yz/index.aspx

 

太原市迎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组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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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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