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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月13日更新)-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月13日更新)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厅〔2020〕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7日17:00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月24日-28日12:00前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月24日-1月28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7日-12日

(五)笔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

二、报考对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设置三年过渡期。2021-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考试。考试合格的师范生,且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条件后,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受到停考处罚处于停考期内或取消报考资格的。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有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笔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设置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发现违纪作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填报,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醒考生注意, 在校生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自考学生取得毕业证后按社会考生报考。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写全称(因疫情防控要求,如填写不准确会影响编排考场,考生是否能够在本校参加考试),可先点击查询院校代码,按照查询后的规范院校名称填写。

3.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为避免受疫情管控影响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时应充分考虑到考试当天本人所在地区,就近选择考区。

4.考区审核。本次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区审核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28日12:00前。报考资格由考区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学历层次是否符合报考学段要求。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具体可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发布的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月28日24:00。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3月7日-12日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一)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2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如下:

类别     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综合素质(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小学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202A)

 
初级

中学

 综合素质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

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16个学科。

(三)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一)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信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

(二)严禁替代报名。考生本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替代报名造成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五)做好疫情防控。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我中心将在考前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对组考防疫工作做具体要求。

八、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地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 0471-3390486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 0472-5154401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号 0473-3018813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0476-8335371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0475-8212578
鄂尔多斯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康巴什区教育大厦9楼 0477-8598841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海拉尔区河西新区规划一路规划四街北 0470-8314788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0478-7958199
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新区格根西街20号教育局大楼 0474-8322364
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0482-8516703
锡林郭勒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锡林浩特市新区锡林大街西段盟行署2号楼 0479-8269111
阿拉善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教育服务楼(实验二小大门北侧) 0483-834209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综合素质(小学)    201
 2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初中、高中相同
  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初中、高中相同
  3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初中、高中相同
  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初中、高中相同
  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初中、高中相同
  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2

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 本

信 息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考生号) 
    考生电话     常住省(区、市) 
    居民身份证号 
    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2022年2月26日-2022年3月11日)
日期    2月26日    2月27日    2月28日    3月1日    3月2日    3月3日    3月4日
体温
日期    3月5日    3月6日    3月7日    3月8日    3月9日    3月10日    3月11日
体温
                  

本人郑重承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无相关病例接触史,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相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来未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接触境外归来人员,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等,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考前14天体温检测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考生本人签名:

备注:考生考试时需提交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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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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