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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2022春季招聘教师4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2022春季招聘教师419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春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9名(含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等详见《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本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jyj.nantong.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6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1年3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关说明

  1.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2021年及以后毕业,且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编制内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sbm.rsj.nantong.gov.cn。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3月8日8:30~3月11日16:00。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2年3月8日8:30~3月12日16:00。

  南通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3.陈述申辩:2022年3月8日8:30~3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教育局资格初审工作小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90999022。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8日8:30~3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缴费确认。2022年3月8日8:30~3月14日17: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6.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jyj.nantong.gov.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4︰00~17︰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7.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3月17日9:00~3月18日17:00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逾期责任自负。如遇特殊情况,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试由网上初试考核、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面试组成。

  对岗位代码为11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由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

  其他岗位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1.网上初试考核、专业技能测试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由市教育局以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与应聘岗位相关用人单位见面,通过在线交流互动,对应聘者进行初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评分,70分及以上者入围下一环节考核,70分以下者予以淘汰。通过初试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网上初试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对岗位代码为11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专业测试合格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约占7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试考核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岗位代码为11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 审。

  报考其他岗位的,按所报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通知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

  4.适岗评价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试考核和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提交《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业绩成果证书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不记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网上交纳面试费100元,并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书》。

  5.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微型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110~115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

  2.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选岗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选岗。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或在线)选择招聘单位。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先;如仍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五、公示与备案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签约对象就业推荐表(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

  3.拟聘用人员凭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2022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编制入编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6.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7.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南通教育局网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防疫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现场应聘环节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情况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应聘者关注网上通知公告,并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工作,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八、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098840南通市教育局;

  0513-85216660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相关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拨款

许老师  0513-85559510

2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中学

全额拨款

杨老师  0513-85129225

3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

全额拨款

姚老师  0513-85058211

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全额拨款

郭老师  0513-59008810

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全额拨款

韩老师  0513-85059508

6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第二中学

全额拨款

陆老师  0513-89178111

7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

全额拨款

曹老师  0513-89099118

8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全额拨款

陆老师  0513-89052698

9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小海中学

全额拨款

高老师  0513-85909012

10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拨款

陆老师  0513-85716110

11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赵老师 0513-85729210

12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虹桥二中

全额拨款

杜老师 0513-83537239

13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易家桥中学

全额拨款

卞老师 0513-68087010

1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观河中学

全额拨款

单老师 0513-85261693

1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实验中学

全额拨款

施老师 0513-80903132

16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新桥中学

全额拨款

季老师 0513-85281539

17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崇川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叶老师 0513-55016771

18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启秀中学

全额拨款

葛老师 0513-81125511

19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跃龙中学

全额拨款

吕老师 0513-85128404

20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冒老师 0513-80118299

21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越江中学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68711701

22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天生港学校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85568048  

23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八一中学

全额拨款

张老师 0513-85265500

2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幸福中学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80779036 

2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北城中学

全额拨款

黄老师 0513-80290161

26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陈桥中学  

全额拨款

郭老师  0513-80779035   

27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余老师 0513-68711910

28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东方中学

全额拨款

朱老师 0513-85986935

29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竹行中学

全额拨款

张老师 0513-85918881

30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81196552

31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通海中学

全额拨款

黄老师 0513-82521317

32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全额拨款

张老师 0513-69905009

33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全额拨款

陈老师  0513-69969307

3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全额拨款

陈老师  0513-69969660

3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特殊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

吴老师 0513-85726503

36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差额拨款

张老师 0513-85529501

37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差额拨款

刘老师 0513-85511272

附件:

1.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适岗评价)登记表

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南通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2: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附件1: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0302定稿).xls

附件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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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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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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