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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关于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原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50名。其中: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126名,城区中小学、幼儿教师24 名。

招聘学校、名额、职位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5月25日至1995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5月25日至1995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初中、小学(除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幼儿、小学音乐及美术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情况的证明),但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或更高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毕业证专业(详见附件1)相符,教师资格证上未注明学科的,以申办教师资格证时申报的学科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的,其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签订聘用合同两年内取得,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不再继续聘用;2013年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上半年申办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和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编号的证明,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报考高、初中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学科和小学层次的,普通话必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29日。照片初审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30日;缴费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31日24:00时。

3、报名程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                                                                                 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报考(报名时不报具体单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职位编码),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近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和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阶段。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者照片。

(3)缴纳笔试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费50元/科(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6月7日至6月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5月30日18:00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只采取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考音乐、美术、生物学科教师和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的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基础知识》为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

《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报考者所报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6月9日14:30—18: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6月21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在此网站查询。报考者如对自己的笔试总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3年6月24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3年6月28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

  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教师,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余学科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按照同一职位编码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聘用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证明材料须要盖鲜章)和复印件一式一份:(1)《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书;(5)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其本人身份及现实表现的证明;(6)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7)在招聘条件中要求本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生证等)。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编码的人员中依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形成竞争比例同层次(当同层次的学科未能形成竞争比例时,普通高中与初中作为同一层次,幼儿园与小学作为同一层次)招聘职位的最低面试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否则,不得进入公开考试招聘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政策性加分

无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有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笔试成绩中有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试招聘下一环节。

职业技术学校拟聘人员的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初中拟聘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拟聘人员的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小学拟聘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否则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报考者报考职位层次、学科及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且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本区教师岗位的处理。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的,待同职位其他人员选择完后,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后,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分两批进行,其中首次录取人员为一批,递补人员为一批),签定聘用合同,其中,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0日。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在报名参考、面试、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26215776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26223710

  

附件:
1. 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1.doc

2. 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2.doc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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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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