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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教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首批定期注册试点在北碚区、綦江区已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将全市范围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启动第二批定期注册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促进教师专业化为导向,严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程序,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着力提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15〕22号)为工作要求,通过定期注册试点,完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条件,凸显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教师素质和职业规范纳入考核条件,建立科学的教师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及定期注册登记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市、区县、学校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教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试点区县及对象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两江新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流程如下:

  1.摸底清理(2017年3月至4月)

  各学校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清查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的持证情况,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证书、认定申请表等相关档案材料。

  2.业务培训(2017年5月)

  在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层分类组织定期注册工作培训,就政策标准、具体环节、操作规程、注册系统等对各学校负责人及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3.个人申请(2017年9月至10月底)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实行网上个人申请。学校要统一组织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行网上申请。

  学校对本校教师提交的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集中统一报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区县审核(2017年9月至10月底)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提交的教师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5.市级复核、终审(2017年11月)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全市注册申请进行复核、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终审结论。

五、有关要求

  (一)各试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15〕22号)精神,充分认识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定期注册的具体工作计划和试点实施细则。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将是一项常态性工作,各试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做好试点学校教师的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并参与到改革中来,确保我市第二批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为我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重庆市教委师范教育处 刘 莹 60393065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郭金虎 6265818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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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招聘初中教师40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经灵宝市委、市政府同意,灵宝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初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使用全供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加分资格条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

7.报名前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通过,未拿到证书的,可以报名,但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须在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7.灵宝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21日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gbao.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8:00至6月1日18:00期间登录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上报名要求及需上传材料(以照片形式):

(1)报考者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放宽年龄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3.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8:00至6月2日18:00之间登录报名网站,点击“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网上缴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办理免缴费手续。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6月3日中午12:00之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脱贫)和城市低保报考人员,经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3日上午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02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6月4日在灵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6月5日上午工作时间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02室)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1日8:00至6月15日12:00之间登录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8.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9.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1)具有灵宝市户籍:①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②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参加灵宝市: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②从灵宝市入伍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注明加分类别,并且须于2024年6月5日下午到灵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02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1)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除提供入伍、退伍证件外,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1)笔试时间:6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内容(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 =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 + 加分

2.面试

面试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知识)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同一个岗位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灵宝市教育体育局报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5年。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不予退还考务费,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灵宝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灵宝市纪委监委 0398-8829169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灵宝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宝市委编办、灵宝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灵宝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项

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gbao.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过程中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应试人员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8864903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0398-8656175

附件:2024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明细表

灵宝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天津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天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签注期限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本市2024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2024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持有由天津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六)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港澳台居民;

(七)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认定程序

(一)认定机构及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注机关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服役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受理并认定。

3.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在受理并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之外,还负责滨海新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

(二)认定程序

天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请申请人及时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须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1.申请人网上报名(6月11日9:00—6月20日17:00)。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进行账号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提交认定申请后,系统页面将展示申报提醒。申请人还可通过系统中“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修改网办材料”栏目进行材料的补充或修改。

2.认定机构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开始至6月30日17:00)。此阶段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请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认定。区级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市级认定机构于受理(网上确认)后24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在网上报名阶段,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到付形式寄出,费用由申请人自理;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领取时间等事宜请关注天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后续通知公告,天津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查询。

(三)办理过程中需上传或备查的有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佐证申请地类型的相关证件。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按户籍地申请的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按居住地申请的须提供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

3.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补充提交。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报名时,“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在网上报名阶段,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由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在网上报名阶段,请申请人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照片,并保证清晰度,便于认定机构直接打印制证。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本人下载打印后签名的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

四、其他说明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各级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认定机构可能对时间安排和认定程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阶段相关提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修改补充。认定机构可能联系申请人,核实申请信息和通知相关事项,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和确认的,本次认定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可在下一次认定工作开展期间参与认定,具体请关注天津市下半年认定公告。

(三)市教委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承诺书

附件2:天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 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承诺书
附件2 : 天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13名)

2024年广东省蕉岭县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蕉工作,进一步推动蕉岭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我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公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s://www.sydwzk.cn/gdjlxzp2024〔2024年广东省蕉岭县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8:30至5月29日17:00。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2024年广东省蕉岭县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起)。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谈、资格复审、复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方式:采取“初试(笔试+面谈)+复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谈并列。

(2)资格复审

面谈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表格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3.按报考类别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于提交到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桃李园受理处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谈。

(3)面谈

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考生参加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谈具体安排届时在资格复审后通知考生。初试成绩(笔试+面谈)于面谈结束后当天公布。根据初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初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

(4)复试

本次复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

1.说课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复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初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说课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说课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5月30日,下午2:30-4:00(以准考证为准)。

面谈时间:5月31日,上午8:30开始(以电话通知为准)。

说课时间:5月31日,下午2:30开始(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桃李园。

四、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复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蕉岭网(http://www.jiaoling.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如符合《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八、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2024年广东省蕉岭县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由蕉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

蕉岭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7871074,19128181780。

附件:

附件1.2024年广东省蕉岭县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蕉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毕业生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2日   2.测试对象:各毕业班学生   3.测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211室    4.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测试站
2024-05-21
2024-05-24
600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测试站

湖北三峡职院24年第3期普通话培训测试
湖北三峡职院24年第3期普通话培训测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4-05-22
2024-05-29
300人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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