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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方案(试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九江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方案(试行)

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3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注册试点内容和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6.已任教的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前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完成2014及2015年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2015年入职的教师,只需完成2015年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经查实,注册有效期内有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支教、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向后按年度顺延。因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继续教育学时;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由学校组织考核,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序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
(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6.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为5年一周期培训合格证。
(五)中小学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建议,填报至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
(六)终审意见给出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隶属关系将辖区内的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结论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注明注册结论,加盖公章后,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加盖骑缝公章,返还教师资格证书。
五、注册结果适用
(一)定期注册合格人员,可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权益及待遇。
(二)暂缓注册者,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情况特殊的,经本人申请,可与任教学校签订试聘合同,试聘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试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试聘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
(三)注册不合格人员,应予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六、2017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首次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扎实推进;要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定期注册试点工作中“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处理机制,制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预案,妥善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提供有益借鉴,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激发教师行业活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2017年首次注册工作流程
1. 宣传和准备阶段(2017年6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4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科(邮箱:jjjyxzxk@126.com);联系人:凌娜;联系电话;8983461。
(2)广泛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组织召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认真组织全体中小学教师学习有关文件政策,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和专业培训、励志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3)强化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还要举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系统业务培训班,选派技术骨干对辖区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他们熟悉业务,操作规范,从技术层面保证首次注册的顺利实施。
(4)摸清底数。以县(市、区)、市直单个学校为单位,统计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情况,为保证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顺利实施做好相应的摸底工作。对纳入定期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教资函〔2016〕3号)精神,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或换发手续,及时更正证书错误信息,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5)收集材料。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和布置定期注册有关工作,让每一名参加注册的教师在此期间内做好充分准备,整理准备好个人参加注册所需提供的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聘用合同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2.个人申报阶段(2017年9月)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实行网上个人申报。学校要统一组织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各县(市、区)学校对本校教师提交的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集中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市直各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科审核备案。
3.初审、复核阶段(2017年11月底前)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教师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请进行复核。
4.终审阶段(2017年12月)
省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申领、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
七、组织实施和管理
成立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个人申报、学校核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终审,省、市、县、校分级负责的定期注册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平稳推进。
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况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中小学校要依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区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如有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提前调研,摸清情况,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做好准备;要切实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的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为中小学教师答疑解惑,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平稳、顺利开展。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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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北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市北中学创办于1915年,1954年首批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中学,2005年首批被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18年首批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培育“学友文化”,从而“创造人文生态的高中生活”,引导学生登上巨人的肩膀。

近年来,市北中学立足“双新”,以“登攀书院”建设为抓手,建设兼顾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层次多、选择空间大的“一体两翼”式课程体系;同时加强社团建设,现有校级学生社团50多个,男子排球队是上海市高水平二线运动队,学生合唱团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

市北中学还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奥运排球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教职工1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特级教师5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44人,静安区学科带头人14名,学生近1100人。

二、教师岗位需求

·物理

·体育

三、报名方式

欢迎有意向的人员先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bzxrenshi@163.com。邮件主题:2024应聘(3)+学科+姓名。【2024年正式招聘(第三批)报名通知待上级部门核准后再行公告】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21-56633988转318分机

联系人:顾老师

(工作日9:00-16:00)

五、学校地址及交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兴路365号(近西藏北路)

交通:地铁八号线中兴路站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2024年春季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依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无为市2024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要求,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审查等认定工作程序,共有143位申请人符合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反映,电话:0553-6322645。
发证公告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另行在本网站发布,届时请通过人员按公告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2024年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陕西西安工商学院5月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县即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长宁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长宁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权限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

三、办理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照。

(二)体检:2024年6月3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到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需完善体检内容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须明确“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阶段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审核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地点为: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原教师进修校三楼3-7),电话:0831-4626944。现场确认后,网报信息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印章)。

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

http://www.scedu.net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6月份普通话测试计划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定于6月5、6、7日进行,考点为长清校区、千佛山校区。计划考生2000人。只面向本校校生。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22
2024-05-24
2000人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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