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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莆田市涵江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春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区的中国公民,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及申请方式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我局初审后,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我局认定。
  认定有关规定详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附件1),具体认定事项详见本通告或请关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通知。联系电话:0594-6709212。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涵江医院(门诊大楼6层体检科)进行体检。
  友情提示:
  1、体检结论确定时间跨度较长,为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请申请人尽快前往医院体检,如因错过体检时间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2、除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外,其余均使用《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统一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具体表格样式见附件2、3)。
  3、申请人现场确认提交体检材料时,应提供有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表》原件和所有检查项目化验单、检测单等(A4纸型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22日。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三)确认初审
  1、确认初审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6月23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6月27日。
  2、确认初审地点: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三楼)。
  (四)受理审核认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受理审核认定时间2017年6月26日-7月10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受理审核认定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10日。
  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证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领证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2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领证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2日。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现场确认点)签领。
  在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如有其他变化将在涵江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栏通知。
四、网上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22日。
  2、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申请人在申报选择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的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其面试学科一致。
  3、申报流程:
  本次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注册→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现场确认点→填报信息→核对信息→提交信息→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按钮)→退出。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网上认定机构的选择。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涵江区教育局。
  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莆田市教育局。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信息应注意:
  A、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栏目中相关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B、姓名中出现生僻字,根据正式报名网站提供的生僻字处理办法执行。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身份证号码只要真实无误,可忽略错误提示。
  C、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派出所(如:**市***区***派出所)。
  D、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E、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F、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G、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扩展名只能为jpg,文件大小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H、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毕业填起,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I、个人设定密码中,不可使用英文状态下的“>”、“<”、“’”,设定后,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J、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留存。
  K、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
  L、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4)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修改后需点击“修改”方可修改成功。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8)报名结束以后,一定要点击“退出”按钮(网报页面的左侧)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确认初审事项
  (一)时间:见上述时间安排。
  (二)地点: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三楼)。
  (三)现场确认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材料涉及的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合同、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张白底彩照(小2寸,3.3*4.8cm)应自行贴好(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处暂不签名和时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须在同面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个人信息、申请人本人信息页)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公办在编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非公办在编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2017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8)近期小二寸(3.3*4.8c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9)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必修)成绩材料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张白底彩照(小2寸,3.3*4.8cm)应自行贴好(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处暂不签名和时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须在同面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个人信息、申请人本人信息页)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公办在编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鉴定;非公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2017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此表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小1寸相片自行贴好,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8)近期小二寸(3.3*4.8c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9)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打印件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信息清楚)。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张白底彩照(小2寸)应自行贴好(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处暂不签名和时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须在同面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个人信息、申请人本人信息页)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公办在编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鉴定;非公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此表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小1寸相片自行贴好,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8)近期小二寸(3.3*4.8c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9)《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型复印纸(A4以外纸张不予受理),公办在编在职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学校(单位)经办人验证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2、申请人要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一人1袋(原件另行装袋,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申请人、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白底彩照)的照片。
  4、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通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联系电话:0594-6709212。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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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一、选调方式及范围

(一)选调方式:考试选调。

(二)选调范围:所有岗位面向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122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心健康。

2.所有岗位须为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定向考调岗位教师须在定向范围乡镇商州镇、龙池乡、凤仪乡在编在职累计满8年,其余区内选调教师须在叙州区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公开考试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城区3年、乡镇5年;考核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区外考调、申请调入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区内考调、申请调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方可报考。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3.幼儿园选调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余岗位选调的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4.具备具体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除幼儿教师岗位外的报考者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艺体(音乐、美术、体育、舞蹈)岗位报考教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艺术展评展演学生指导奖二等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展评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运动会获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之一。

以选调条件(二)的第2点或第3点条件报考的考生,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相符的需提供任教学科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降低选调岗位开考比例至1:2。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相应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岗位的报考者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限报1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坤泰路251号,叙州区坤泰实验学校旁)。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经所在编制单位核实,在编制单位意见栏注明“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教学质量奖、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大赛获奖等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报考岗位如需提供任教学科、定向服务年限证明材料须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两张一寸蓝底标准证件照(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报考者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取消聘用。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合格者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2024年7月18日前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510提交查分申请(每位考生只能提交一次),逾期不受理,查分完毕后将在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查分结果,查分结果为考生最终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有岗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其余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无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所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2.2024年7月23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510领取,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为命题问答加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技能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本学段专业知识,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得分保留2位小数)。

(三)加分

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取得的教学质量等级奖可申报加分。

报考者如有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区(县)教学质量等级奖则在面试后按照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加在总分中(高中教师报考者市级教学质量等级奖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市、区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每年每学科只加其一,不重复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取得的加分材料。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命题问答30%+试讲70%)×5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总成绩于2024年7月30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选岗、递补及公示

(一)选岗

1.选岗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2.选岗

按照考试总成绩结合报考条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考调人员公示、聘用及递补

选岗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对拟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聘手续,岗位聘用在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且不高于原聘岗位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选调领导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考调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调聘手续,否则取消调聘资格。

八、纪律要求

整个选调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参考教师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考场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方案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

1.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6250009。

2.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1—7822849。

(二)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0831—6201795。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县城学校考调教师50人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学校对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决定开展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

长宁职校、培风中学、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希望小学(明德分校)、淯江小学、安南小学。

二、考调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本县乡镇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长宁中学、培风中学、长宁职校、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安南小学、淯江小学、淯江幼儿园、县幼儿园、西城幼儿园除外)。

   (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三、考调岗位、名额

岗位编号

考调岗位

名额

考调学校

约定事项

2024001

中职语文教师

2

长宁职校

 

2024002

中职数学教师

2

长宁职校

 

2024003

中职化学教师

1

长宁职校

 

2024004

中职体育教师

1

长宁职校

 

2024005

高中语文教师

3

培风中学

 

2024006

高中数学教师

2

培风中学

 

2024007

高中英语教师

1

培风中学

 

2024008

高中物理教师

2

培风中学

 

2024009

高中生物教师

1

培风中学

 

2024010

高中地理教师

1

培风中学

 

2024011

初中语文教师

5

培风中学3名、安宁中学2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2

初中数学教师

2

培风中学1名、安宁中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3

初中英语教师

2

培风中学1名、安宁中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4

初中政治教师

2

培风中学1名、安宁中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5

初中物理教师

2

培风中学1名、安宁中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6

初中历史教师

2

培风中学1名、安宁中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7

初中生物教师

2

培风中学1名、安宁中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18

初中地理教师

1

安宁中学

 

2024019

初中体育教师

1

安宁中学

 

2024020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培风中学

 

2024021

小学语文教师

6

淯江小学4名、实验小学2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22

小学数学教师

2

实验小学2名

 

2024023

小学音乐教师

1

希望小学明德分校

 

2024024

小学体育教师

3

希望小学本部1名、淯江小学1名、安南小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2024025

小学美术教师

2

希望小学本部1名、安南小学1名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合计

50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教学质量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师德师风无不良记录。

2.教学质量要求

(1)县内教师:

①教学成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县城学校考调的教师,2023年春期所任教小学、初中班级的学科成绩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排名至少有1个班级学科必须进入全县同类学校前二分之一位次,凡有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排名全县同类学校后五名的,不得报名参加县城学校考调;只任教小学低段(一、二年级)、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高中等无学科排名的教师,需由学校出具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见《长宁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须注明教师基本情况及任教学科、班级、层次及主要业绩情况等)。

②本学年可不提供教学业绩证明的人员范围。因参加“三区”支教、援彝、援藏的教师;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教师;由于请产假、工伤假而造成2023年春期无教学成绩的教师(需提供有效的出生证、工伤认定决定书、请假条)、乡镇学校到县城学校上挂锻炼和上挂学习的教师(需提供文件)。

(2)县外教师:提供教学业绩证明(2023年春期学科成绩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排名至少有1个班级学科必须进入全县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位次,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排名不得有全县同类学校后五名;只任教小学低段(一、二年级)、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高中等无学科排名的教师,需由学校出具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材料并盖章(见《长宁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须注明教师基本情况及任教学科、班级、层次及主要业绩情况等)。

(二)学历要求

1.县内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中学岗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要求为相应专业。

2.县外教师: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1.县内教师: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应具备高中(或中职)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且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经历(一学年及以上)。

2.县外教师: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从事相应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年龄要求

年龄一律以周岁来表示,周岁是指报名日期第一日未满下一个年龄坎的均符合报考年龄条件。参加县城学校公开考调中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城学校公开考调小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

1.县内教师:以2023年春期认定任教学段,中学教师不得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不得报跨学科岗位。跨学段、跨学科的教学学段及学科认定以2023年春期任教学科(报考的学科)的高学段为准。请产假、工伤假的以请假前一期认定其任教学科和教学学段,借用、上挂锻炼(学习)人员以借用或上挂前一期(学年)在校任教学科和学段确定其任教学科和教学学段。

2.县外教师:只能报考相应教学学段的岗位。

(六)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离职学习人员和长期病(事)假人员(请假一学期且2023年春期无教学成绩);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在服务期内人员(以聘用文件时间为准,县外人员截止报名第一日未满服务期人员,县内人员截止2024年8月31日未满服务期人员)。

五、考调方式及要求

本次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

(一)考调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按照每个岗位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岗位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果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专业分高低排序;如专业分也一致,以专业客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二)笔试相关要求

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学科报名人数至少要达到该学科考调名额的2倍,该学科方能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调减相应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报名结束后挂网公布调减岗位及名额)。笔试分两个层次进行:

1.小学语文和数学岗位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初中及以上相关专业知识。

2.初中和高中的所有岗位、音体美岗位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高中及以上的相关专业知识。

六、考调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成绩查询和资格审查

(1)县内教师:持本人的身份证、聘用文件、职称证、毕业证(同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聘用合同(只需2019年新参加工作且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及高中教学经历证明(只需报考高中岗位者提供,教学经历证明由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政工人事股和报名组各1份)、《长宁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交政工人事股)。

(2)县外教师:持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同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相应学科和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聘用文件和当年聘用合同、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政工人事股和报名组各1份)、2023年春期学科成绩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排名(学科排名表及学校出具的证明并盖章〈须注明教师基本情况及任教学科、班级、层次及成绩排名情况等〉)或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仅限只任教小学低段〈一、二年级〉、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高中等无学科排名的教师,须注明教师基本情况及任教学科、班级、层次及主要业绩情况等)、《长宁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交政工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原则上还须经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以上两类人员分别持上述资料到县教体局政工人事股(三楼3-6室)进行成绩查询(县内教师)和资格审查(3-7室),审查通过后由政工人事股(3-6室)出具报名介绍信。

3.集中报名:集中报名点为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小会议室。应聘者持报名介绍信、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到集中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准考证领取:7月4日上午10:00—11:00应聘人员到相关报名组领取准考证(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长宁县城北小学校。

3.笔试注意事项: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参加县城学校公开考调的教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8:40宣布考场规则,9:00正式开考后不得进入考点。

(三)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成绩。

(四)体检程序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参加县城学校考调教师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县外教师政审:对县外入围教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七)选择拟聘岗位

涉及选岗的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

七、有关要求

(一)完全符合本次考调条件且成绩入围、已选择岗位的县外教师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每名参加考调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若成绩入围后自动放弃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试。

(三)根据相关政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聘用期满,被新的(调入)学校聘用后,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调入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参加本人原聘及以下岗位的竞聘。

(四)县纪委监委对此次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指导,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试,三年内不得参与长宁县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

县教体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4626944,0831-4622523,0831-4517161(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831-4626930(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本公告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宁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资中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一批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丰富、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一、选调学校及对象

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三中学、资中县苌弘小学、资中县实验小学、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西街小学)、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和鸣小学)、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吴仲良第五小学)等十所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学校选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名额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60名,具体选调学校、选调名额、报考条件等详见《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5.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服务期; 

6.报考者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不符合政策规定流(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资中县重龙镇广场路88号,咨询电话:0832-5515408、5515154)。

(四)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1.《资中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须经原学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二级学校教师须经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校级干部须出具干部管理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报考城区中学岗位教师须提供原学校出具从事过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

2.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其中,2019-2023各学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签字盖章),2023-2024学年度提供学校出具的拟考核等次的说明。拟流动人员须于2024年8月16日前提供2023-2024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

提供最新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者,以档案年龄为准。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温馨提示: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合格,其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费50元。笔试前一天下午15:00-18:00,凭缴费收据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者,从取消选调资格起,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六)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

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在报名参考时提供相应工作业绩文件及证书,以下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班主任、育人标兵、教学标兵、“四有”最佳教师、美丽乡村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可累计计分;同一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名师、特色教师、教坛新秀、拔尖人才等称号的,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计分。同一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近五年(截止本次考试报名首日),获得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等级奖或优秀学科教师奖的:教学质量等级奖按省二等奖及以上、市一等奖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2分,市三等奖、县一等奖1分,县二等奖0.5分,县三等奖0.2分计分;优秀学科教师奖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4.参加工作以来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组织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和脱贫攻坚)任务的,加3分;合格完成“三区”支教任务的,加2分。在工作单位满最低服务年限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借用(含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合格完成城区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当前正在借用(含交流轮岗)的经历,每满一年加0.5分。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每个环节成绩公布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https://www.zizhong.gov.cn/zzx/zkly/zfxxgk_gknrz.shtml),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

城区小学选调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城区中学选调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工作业绩加分 + 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4.笔试地点:资中县第一中学(北校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公示。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即现场无学生讲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1.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考聘岗位选调名额与进入面试人员数比例1:3确定。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县教师考聘岗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含递补体检人员),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也相同,以年龄(档案专审认定)大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参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进入考察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考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由原所在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流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流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流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准时参加选岗会,对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也相同,以年龄(档案专审认定)大者优先。未准时参加选岗会的,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参考人员选择岗位后主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流动 

(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流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已满五年服务期,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流动和聘任手续。

(二)拟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该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流动。

(四)对选调人员发出流动通知后,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本次流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5952212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5524050 

十二、本公告由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资中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湖南省长沙市明德华兴中学临聘教师招聘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欢迎广大热爱教育事业、胸怀教育理想的优秀人才加盟。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学语文2人

中学体育1人

中学美术1人(兼任劳动课学科教学)

二、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情形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初级/高级中学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高中教学经验者优先;

6.不得报考招聘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6)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7月4日(星期四)24:00前。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发送至指定邮箱:346226709@qq.com。(注: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

2.集合时间和地点:7月6日上午8:00应聘教师在学校乐诚堂三楼录播教室集合。

3.考核内容:10分钟片段课试教+面试

①片段课试教:以所报岗位知识为主,主要考核相关选题知识的理解、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

②面试:考核专业知识理解、综合应变能力及仪表举止。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试教×70%+面试×30%

五、面谈

按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岗位计划等额人数参加面谈,并最终确定预录取人员名单。

六、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731-88800299、84311217

2.学校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389号

3.到校交通方式

公交:市内公交11路、128路、142路、368路、406路、501路、804路、907路等直达学校。

地铁:地铁1号线的文昌阁站和培元桥站、6号线的文昌阁站步行距我校约5分钟路程。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明德启南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充实师资力量,学校拟向社会招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科教师若干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工作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生,性格开朗,友善宽容,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

二、岗位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特别优秀的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

2.学历: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教师需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乙或以上等级(英语、音乐要求二甲或以上等级),已取得相应的计算机证书。

4.考生所应聘的岗位应与本人高校毕业或教师资格学科和专业相符。

三、优先条件:

1.有初中毕业班教学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知名中学教育教学岗位有多年工作经历的;

3.有多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教育能力很强且教育成绩较为突出的;

4.教研能力强,有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历且课题或论文成果较为突出的。

(以上均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不能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工资待遇

经学校考核聘任的教师,待遇面议,学校可提供集体宿舍住宿。

招聘流程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试教→面试(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市明德启南中学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上午12:00截止,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中扫码报名,填写问卷星报名表。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三)试教

学校审核个人信息确定入围名单,统一组织试教,试教时间7月6日下午2:00,集合地点在学校至善楼一楼会议室。试讲内容现场发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

(四)面试(含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试教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报考英语学科的提供相关考级证书;⑥其它获奖证书。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合成。按试教成绩80%,面试成绩20%合成。三个工作日后公示最终聘用计划数、体检入围名单,启动体检、考察工作。

(四)体检

由学校通知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教师通过查阅材料、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六)公示

学校对考察合格者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教师即可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和填写的简历、获奖情况等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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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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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明德启南中学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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