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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焦作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参加焦作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请于2017年6月26日-6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焦作市教育局705房间领取教师资格证,选择邮寄的近日注意查收。领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需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便于查找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请领取人记住网站公布名单的序号。逾期不领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后果自负。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与当地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咨询电话:0391–2992831    

 焦作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焦作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申请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1

郎钒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酒店服务与管理

2

李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3

马金铭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4

吴琨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物理

5

杨惠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6

张懿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7

李迎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8

晁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机械加工技术

9

孙泰琳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旅游服务与管理

10

赵楠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电子与信息技术

11

郑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2

张成斌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与健康

13

张倩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4

张瑞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5

刘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6

刘芷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7

薛君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8

王利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9

王亚楠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物理

20

平方林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1

杨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22

画宏斌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23

石芳芳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建筑装饰

24

孟鹏飞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市场营销

25

南文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6

周辉辉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7

崔孟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28

王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与健康

29

秦艳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30

李运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31

刘梦婕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旅游服务与管理

32

李志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33

李雪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34

张佩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35

尚孟婷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36

吕梦珠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37

陆璐璐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38

孙天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与健康

39

李兴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40

赵会丽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41

许诗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42

谢争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43

李淑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44

王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45

林岩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46

田垒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汽车运用与维修

47

王宁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48

姜娜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49

李小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地理

50

李蒙君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51

郭洋洋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地理

52

孟晗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53

刘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54

卢珍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55

俞亚楠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建筑装饰

56

郭斌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57

郭文强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58

毕梦珂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59

冀亮亮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机械制造技术

60

王颖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61

张萌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62

陆静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63

马小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64

王乐颖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65

王亚丽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66

魏晨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67

买嘉琪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68

郑晓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69

李芳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旅游服务与管理

70

王子源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71

安慧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72

原新乐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与健康

73

李淑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74

张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75

王春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76

刘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77

李斯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78

薛育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79

蒋海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80

刘艳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81

周文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82

刘翠翠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83

崔阳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84

杨新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85

荣亚欣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与健康

86

孟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87

秦伟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数控技术应用

88

雒文婷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

89

宋晴晴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90

李萌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

91

何鑫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92

蔡艳丽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93

靳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94

武畑汝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95

王佳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96

张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97

张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98

刘晓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99

王靖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100

李然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01

郭凯琪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物理

102

冯馨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03

庞银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104

董学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05

原濛雨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06

边丽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07

谢芸卉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物理

108

任纪颖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物理

109

郭正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10

郭秀秀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11

许蓓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12

崔琪琪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13

朱梦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14

吴寒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115

郝琳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16

原小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17

杜育琪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18

刘琳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19

罗栗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20

牛明超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汽车运用与维修

121

李姿豫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会计

122

师艳宾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地理

123

赵争光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124

陈梦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25

刘珍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26

王亮亮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

127

郝军利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焊接技术应用

128

李海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地理

129

侯欣欣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30

常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31

任万丽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地理

132

姬东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33

白垚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34

牛欢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35

原蒙蒙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36

徐笑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37

古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38

乔朝霞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39

李晓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40

刘瑞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41

沈彦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42

刘若楠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143

牛豆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汽车运用与维修

144

赵艳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45

程远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46

梁孟雨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47

贾喜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48

王笛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49

郭洋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50

李创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51

闫文慧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52

刘倩文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53

崔静静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54

吕炯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物流服务与管理

155

杨葵葵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56

康娣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57

崔雪玉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58

董永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59

张中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60

焦佳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61

成亚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62

赵青丽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63

常海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64

张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65

李加闵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66

吴倩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地理

167

张琦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外语

168

张小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69

李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70

李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71

李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72

裴亚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73

李天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174

张梦凡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75

张颖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76

马亚芬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77

牛明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178

齐琪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旅游服务与管理

179

毛甜宁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80

王慧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181

张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82

李春丽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83

陈晶晶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184

王前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85

薛海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酒店服务与管理

186

张朦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87

陈志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188

王丹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89

杨孟欢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190

雷艳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91

王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电子商务

192

杨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193

茹淑慧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94

张相晨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物理

195

王晓丹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196

牛志军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市场营销

197

王聪聪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198

何艳洁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199

牛金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200

王志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体育与健康

201

王玉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202

李楠楠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计算机应用

203

陈亚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4

王琳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205

徐子冰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6

李慧慧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207

李静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8

原婧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心理学

209

付华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10

刘小梅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211

王亚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心理教育

212

朱茜茜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

213

李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14

韩瑞瑞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15

潘巧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生物

216

李家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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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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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长沙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根据有关规定,长沙县教育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如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请登录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查看《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具体要求以市教育局通告为准。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确认点。

(1)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

机构选择“长沙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县受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县教育局”,其中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长沙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师范学院确认点”,其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窗口确认点(初中及以下)”。

(二)体检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带好身份证、空腹前往“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进行体检(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2:00),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联系电话:0731-8525914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体检结果一年内(连续两次认定)有效。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长沙县教育局,体检不通过,体检医院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申请人。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选择长沙县教育局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免交),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前往长沙县教育局确认点现场进行资料提交办理。地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31-84872366。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材料审查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长沙市教育局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长沙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长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4.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将通过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长沙县人民政府http://www.csx.gov.cn—右上角网站导航—“县教育局”)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发放

长沙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听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1:长沙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长沙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附件3: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证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望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在望城区行政区域内。

4.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不能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需前往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认定。

5.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5月1日-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6月1日-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附件1要求的照片一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填写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选择望城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注:此操作是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申请时选择望城区进行申报分类,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咨询电话010-56761296。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 

1.政策咨询电话:88107673;88325580

2.体检咨询电话:88085959

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5月1日-5月13日 

第二批次:6月1日-6月17日(节假日不开放体检请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排时间)

体检医院

望城区人民医院(长沙市望城区郭亮北路126号)

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空腹前往医院,体检需参加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2.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教育局。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望城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申请人如不了解一网通办平台操作的请查看《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扫描件,未提交的一律不能通过认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在第一批次认定周期内无法获取毕业证书,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望城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

3.第一批次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须重新按认定流程进行除体检外的其他步骤。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将由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长沙市教育局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长沙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2.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望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认定工作完成后,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http://www.wangcheng.gov.cn/)和“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我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望城区教育局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确定的领取人及相关信息。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证书邮寄事项请致电88060168。

附件:

1.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青海中共天峻县委党校2024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党校事业发展用人需求,中共天峻县委党校将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中共天峻县委党校教师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宣传阐承担宣传阐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内外、省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资政服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教学素养和潜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学历:博士研究生;

  (2)专业名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具体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四十周岁以下。

  (五)不予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编制招聘计划

  根据空缺岗位数及工作需要制定公开招聘计划。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考生报名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拟招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电子邮箱:416753795@qq.com。

  1.《2024年天峻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

  2.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的PDF扫描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0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1日18时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三)到天峻县委党校(天峻县北二路与新源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90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年度同意报考的证明。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考核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2.考核内容:招聘岗位采取说课(占50%)+试讲(占50%)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天峻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个人档案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中的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4年5月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年龄及时间认定

  1.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8日。

  (四)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未达到同类岗位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天峻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8261868

  咨询电话:中共天峻县委党校19197160906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青海师范大学2024招聘10人公告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青师校字〔2024〕58号)等规定,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且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求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时–5月10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1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2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6.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du.cn)发布的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向报考人员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初试时间及内容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内容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是通识性知识、专业技能素质等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3.设定初试合格分数线。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的,设定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

  5.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成绩占比。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两位小数。

  4.总成绩并列处理。

  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优先条件确定。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学校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突出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并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拟聘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报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

  1.招聘岗位的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

  2.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参照研招网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3.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一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4.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

  5.上述学科专业目录未包含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名单,网址: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sxml_gdjy/gdjy_xwgl/xwgl_glbf/202209/t20220908_659458.html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在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原单位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者,审查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需求专业和相关政策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执行。

  (六)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和要求,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的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八)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李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0957、5205060

  监督电话:0971-6316394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海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9日

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类别

职位代码

招聘岗
位等级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最低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需求专业

招聘

 范围

年龄条件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描述

备注

本科专业

研究生专业

1

专业技术岗

63101001

初级

审计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会计学、审计、会计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

专业技术岗

63101002

初级

实验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保密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计算机学院的实验室管理与实验辅助教学工作。

 

3

专业技术岗

63101003

初级

学报编辑校对

1

研究生

硕士

专业不限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高等教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学报编辑部社会科学版的审稿、校对等工作。

 

4

专业技术岗

63101004

初级

信息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图书馆信息技术工作。

 

5

专业技术岗

63101005

初级

新闻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电影领域)、戏剧与影视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6

专业技术岗

63101006

初级

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专业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教育技术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7

专业技术岗

63101007

初级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英语、翻译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资格证书。

从事大学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8

专业技术岗

63101008

初级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摔跤项目的教育教学工作。

 

9

专业技术岗

63101009

初级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舞蹈学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编导等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

 

10

专业技术岗

63101010

初级

美术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美术学

艺术(美术领域)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美术学科教学论等相关理论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注:需求专业中,须同时满足岗位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人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0个岗位358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52个岗位152人,小学教师28个岗位70人,幼儿园教师30个岗位136人,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要求进行;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过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取得学历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人员)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河池市金城江区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计划教师。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考生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不接收考生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同)“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拍照(扫描)上传本人下列资格审查原件图片材料:

  1.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注册个人账号。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填报。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中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等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要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最迟在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日后1天时间内完成所有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程,期间任何环节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科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请妥善保管。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我的报名表”中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工作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日9:00至11:00,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

  3.笔试成绩公布:拟定2024年6月12日,考生可登陆河池人才网进行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弃权申请,不提供书面弃权申请的,由招聘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其空缺面试人选从同一招聘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由各招聘单位于面试前三天负责发放给考生,并通过考生签字、电话录音、手机短信确认等方式,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各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供考生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考单位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参加面  试。 

  (1)面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9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说课或者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堂组织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组织管理。面试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官按考生报考岗位编码及面试序号信息进行评分,招聘实施单位不得事先提供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给面试考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负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9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桂检会〔2020〕19号)精神,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对拟聘人员进行查询,凡有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教师资格信息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至招聘单位上报聘用备案之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审批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2月31日前,其空缺岗位可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上岗

  (一)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不低于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上岗。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只聘用到招聘法人单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由各中小学负责具体安排到本校或者分校相应教学岗位工作;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由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安排到本单位相应教学岗位工作,其中分园教师教学岗位为幼儿园相应下属分园。受聘人员不服从分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定办法进行递补。

  八、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考生正式聘用后,在规定最低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列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及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  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违规处理办法。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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