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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县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县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宜县委发[2012]30号)和《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为促进县城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特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二中(9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2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二)育才中学(12名):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柏溪小学(4名):体育1名,美术1名,音乐1名,数学1名;
(四)县一幼(6名):体育1名,幼儿教育5名;
(五)柏溪镇初中(5名):数学2名,语文2名,美术1名;
(六)柏溪镇小学(14名):数学7名,语文2名,英语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七)柏溪镇幼儿园(6名):幼儿教育6名;
以上各单位学科排序即为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学科排序。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
(二)年龄: 参加高中、初中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三)教龄: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及以上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柏小和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小学参选学科教学且任教小学参选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者,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幼儿园教学工作。
(四)学历: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柏小、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选聘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县二中应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应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柏小和柏溪镇小学应聘者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县一幼和柏溪镇幼儿园应聘者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人员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8年9月1日以后,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下同)获得县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荣誉称号者;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参选学科现场赛课(说课)或主题班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参选学科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参加县一幼体育教师选聘的,须符合小学或初中体育教师选聘条件,同时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柏溪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由柏溪中心校统一组织报名、初选)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县城7所学校(园)不得兼报。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在2013年6月18日17:00点前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2)宜宾县教育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结束后,于2013年6月20日前对复审合格的参选人员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和相关学校进行公示。
(二)学校初选,确定笔试人员
初选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和宜宾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方案按总分100分制定、并上报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告。于2013年6月22日至6月30日由各学校组织初选(具体初选时间由各选聘学校确定),初选成绩在各选聘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初选结束的第二天。
各学校根据学科选聘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并在学校公示。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宜宾县教育局。
(三)笔试
笔试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纪委、监察局指导监督下,由宜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主要考查该层次学校参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新课程标准(小学学科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参选学科的初中知识,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教学设计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为9∶00——11∶30,其它学科为9:00——11:00))。笔试地点:宜宾县柏溪小学校。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2日下午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查分地点在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1-6201795),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宜宾县教育局关于在职在编援藏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援藏人员参选每援藏一年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学校初选成绩×40%+援藏加分。
根据各学校选聘的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每个选聘单位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或直属学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同一校点同一学科选聘不能超过1人(根据选聘指标先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二名,以此类推;幼儿园“幼儿教育”不再分学科)。
(五)拟选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学校初选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聘用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照人事调动正常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作一年后,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则无条件退回原单位。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选聘。
因不能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学科顺序、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选聘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各选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人社局:0831-6613022;宜宾县教育局:0831-6200115、6201795、6613052。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

附件1.《宜宾县第二中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2.《宜宾县育才中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3.《宜宾县柏溪小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4.《宜宾县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5.《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6.《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宜宾县人社局
宜宾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组
学校成立初选领导小组,负责初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工作。
(二)评审组
根据选聘学科,学校组建相应学科评审组,具体负责学科评审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5日17:00止。(每天上午8:20—11:40,下午14:30-17:30。报名时提交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地点:学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6886002。
三、初选程序及办法
初选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成绩总分为100分,其分值构成为:
初选成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问答或即兴演讲+特长展示

(一)材料考核(凭原件打分,满分15分)
1、时间:6月25日上午8:30——下午5:30。
2、地点:学校行政楼二会议室。
3、纳入考核的材料限定于:2008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骨干教师不限时间)个人所获的各类荣誉证书和公开发行的刊物(以原件作为计分依据,未列举者不计分)。
(1)特级教师15分,优秀(骨干、骨干培养人选、星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按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计分。
(2)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班主任)。按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
(3)教学工作奖。按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县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计分。
(4)公开发行与应聘学科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及优质课比赛。前项按国家级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后项按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计分。
4、上述四类总分第一名,计满分15分,后续名次以第一名总分为基准,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考核成绩=15*(个人得分/该学科该项个人最高分)
(二)面试(满分85)
1.试讲(满分70分)
(1)时间: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00;
(2)地点:县二中实验室;
(3)具体办法:提前9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到指定地点备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按《宜宾县二中优质课评分标准》评分。
2.问答或即兴演讲(在本人试讲结束时进行,满分10分)
通过问答或即兴演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言简意赅,语言富有感染力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3.特长展示(在本人试讲结束时进行,满分5分)
自由展示1——3项,时间为5分钟。具有突出特长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三)上报初选结果
6月26日汇总成绩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科录取顺序和初选成绩,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报笔试人员。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二:
育才中学校
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宜宾县育才中学属宜宾市示范初中,现有60个教学班,学生3700余人,教职工232人。占地50亩。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文化底蕴深厚,教育教学质量享誉全市。为满足我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初选领导小组
育才中学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领导小组,负责初选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成 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初选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另设学科专家评审组,负责选聘的评审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今年我校面向全县公选12名教师: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选聘条件
详见《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育才中学校行政办公室(柏溪镇县府路5号)
联系电话:6200925(办)
(二)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或文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或提供发文机关、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初选办法
(一)学校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育才中学校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组织初选。
(二)学校初选领导小组按照选聘条件对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选的人员,并于6月17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初选时间:2013年6月22日至23日。
(四)初选方式:
本次初选分为教育成果考核、教育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教学技能展示四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权重为:教育成果考核占5分,教育能力考核占35分(其中班主任基本素质20分、面试15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50分、教学技能展示占10分。个人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教育成果考核(5分)
凡表彰、奖励、论文发表,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设教育成果考核得分为A,A=5*(本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育能力考核(35分)
(1)班主任基本素质的考核:教育案例分析笔试(运用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20分,得分为a);
(2)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分组就同一题目准备3分钟,再按顺序发言不超过2分钟,然后再进入10分钟左右自由讨论,最后按顺序总结发言1分钟。评委根据参选教师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协调能力考核打分(15分,得分为b)。
设教育能力考核得分为B,B= a+b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50分,得分为C)
(1)上课前一个小时现场抽题准备;
(2)试讲上课学生20人左右,试讲时间为20分钟,学校提供基本教学设备。
设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得分为C)
4.教学技能展示(10分,得分为D)
在试讲结束后随即进行教学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需器材请自备。
设教学技能展示得分为D
设初选总成绩为E,E=A+B+C+D
(四)参加县上组织的公选笔试人员的确定。
初选成绩汇总后,2013年6月25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天,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向教育局上报所有候选人的初选成绩。学校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规定,按选聘指标1:3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于6月26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六、本方案由育才中学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宜宾县育才中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三:
柏溪小学校
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柏溪小学校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学科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13年6月16日18:00止。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柏溪小学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610022;联系人:郑老师。
(三)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除按照《公告》要求上交的材料外,还需交验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要同时交原件及其复印件,一旦查出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资格):
1.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2008年9月1日以来任教学科、任教经历及教学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        
2.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 (以发证或发文件日期为准)。
所交材料复印件依次迭放,装订成册,并将所有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放进档案袋内(原件验证后,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迭放、装订按以下顺序:(1)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3)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份;(4)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5)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6)“柏溪小学2013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自己先完善电子文档再打印)。(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若获奖没发证书,要有获奖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考核、试讲、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其中考核20%、试讲60%、才艺展示20%。
(一)考核
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资格。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同一主题或者内容只记最高级别,若没有证书则要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荣誉称号(15分,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未列举的荣誉称号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县级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
(2)特级教师15分。
设荣誉称号考核得分为a,a=1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学业绩(45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以发证日期或文件时间为准),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各等级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14分 16分 18分
二等 13分 15分 17分
三等 12分 14分 16分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教学业绩考核得分b,b=4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3.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队活动获奖加分(30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本人参加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音体美教师含指导学生获奖及本人作品获奖)、主题班会课大赛获奖情况。各等级(以发证公章单位为准)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10分 12分 14分
二等 8分 10分 12分
三等 6分 8分 10分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获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优质课考核得分c,c=3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4.教科研课题加分(10分,此项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 5分 7分 9分 10分
二等 4分 6分 8分 10分
三等 3分 5分 7分 10分
设教科研考核得分d,d=1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设考核得分为A,A=a+b+c+d
5.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1)办法:以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分数,则一并进入试讲)。
(2)考核入围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名单,于6月20日下午6:00前在柏溪小学公示。
(二)试讲
考核入围者,参加由柏溪小学校组织的试讲和才艺展示。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学校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建学科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
1.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独立备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设试讲得分为B。
(三)才艺展示
1.试讲结束后,由考评组安排试讲者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除钢琴、风琴外,其余器材由选手自带。时间为5分钟。
2.考评组对才艺展示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才艺展示时间安排: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小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柏小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
设才艺展示得分为C。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初选总成绩=A/此项最高分*20+B/此项最高分*60+C/此项最高分*20。
2.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于初选结束的第二天在柏小张榜公示)。
3.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
四、领取所交原件时间:选聘上的人员于2013年9月1日领取,其余人员可在确定不再进入下一选聘程序当天或第二天领取,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五、本方案由柏溪小学校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四:
宜宾县第一幼儿园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宜宾县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幼儿园部份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5日至6月16日下午17:00,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宜宾县第一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6200122, 13350602910。
(三)报名时所交材料,按《公告》要求准备。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园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凡符合公选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初选。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面试、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面试20%、试讲40%、技能考核40%。初选时间:6月23日——6月25日。
(一) 面试(20分)
1. 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2.面试时间:6月23日8:30开始,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二)技能考核(40分)
1. 技能考核内容:
自弹自唱(风琴)、幼儿舞蹈、画画和讲故事四个方面。
2.技能考核要求:
自弹自唱、画画和讲故事采取现场抽签,幼儿舞蹈题材、内容自备,分组进行,除钢琴外所需器材自备。
3.技能考核时间:6月23日面试结束后开始,按抽签顺序分组进行。
4.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按照面试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根据公选指标,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试讲人员名单公示时间:6月24日上午8: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三)试讲(40分)。
1.试讲内容:
小班,中班,大班教材。
2.试讲要求:
现场抽题,模拟组织教学,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试讲时间:
6月24日上午9:00抽签决定顺序后,开始试讲。
4.公示试讲成绩:
公示时间: 6月25日上午10: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四)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公示。
根据初选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上报县教育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6月25日上午10: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四、本方案由宜宾县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宜宾县第一幼儿园

附件五:
柏溪镇中心学校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柏溪镇人民政府和中心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柏溪镇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6月16日18:00前,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柏溪镇中心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206330。
(三)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以上材料凡有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档案材料规范要求:上述材料在报名时要分类有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内(材料报名验收后装订,档案袋自备)。第一类是参选资格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材料的编号顺序依次迭放;第二类是初选考核评分材料,资料迭放顺序:①“柏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报名时领取);②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明材料;③教育教学业绩证书;④教育科研证书。(参选的幼儿教师只提供第一类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参选教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近两年,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由柏溪镇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对参选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正式参选人员,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初选办法及程序
考核组依据方案,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纪检监察监机关指导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中小学教师主要采用考核、面试(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其中按考核20%、面试80%(试讲60% 、说课20% )计算成绩;幼儿教师按面试20%、技能考核80%计算成绩。
(一)中小学教师考核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参选某学科教师考核分超过100分时,则该学科以最高分教师的考核分折算成100分,其余参选的该学科教师以此为标准进行折合核算。即:考核得分=10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主要考核2008年9月1日以后的工作业绩(以证书时间为准,下同)。同一内容只记最高级别。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未列举者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特级教师(此项不限时间)。
(1)骨干教师:县级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2)特级教师:15分。
2.教育教学业绩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以后,参选学科所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级教学等级奖。
加分如下表: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教育教学
等级奖 一等 15 17 19 —
 二等 14 16 18 —
 三等 13 15 17 —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级教学等级奖折半计分。

3.教科研业绩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以后参加参选学科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指导学生及本人作品、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推荐上课、民间组织举办活动不加分)。加分如下表: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教育教学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特长队指导获奖 一等 8 10 14 —
 二等 7 9 12 —
 三等 6 8 10 —
科研课题获奖(此项不限时间) (按照级别算) 2 4 6 8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特长队指导及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推荐上课、民间组织举办活动不加分)折半计分。
(二)幼儿教师面试(100分)
1.凡符合公选文件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1日下午3:00
3.面试地点:柏溪镇中心学校四楼会议室。
4.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三)确定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面试)人员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
1.中小学、幼儿教师选聘均按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和说课人员。
2.参选同一学科的教师若考核分相同,则同时进入试讲和说课。
3.参选中小学教师考核时间定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午3:00,考核入围参加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人员名单,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参加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于6月22日上午12:00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
(三)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
1.相关安排
(1)柏溪镇中心学校成立由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初中、小学学科及幼儿教师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说课进行考核评分。
(2)中小学试讲和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时间:中小学参加试讲、说课的教师,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幼儿教师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于6月23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6月24日,上述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试讲证”为准)。
2.中小学教师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内容:参选小学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参选初中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一至三年级教材。应聘教师自带所报学科教材,不允许带课标、教学参考书和教案。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备课说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4)试讲年级(学生)在确定试讲日期的前一天确定。
3.中小学教师说课(满分100分)
试讲结束后,考评组立即安排试讲者对所讲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5分钟。
4.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考核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
(1)弹唱技能(15分):随机抽一首幼儿歌曲,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表演技能(15分):自选舞蹈表演,自备所需音乐的光碟或U盘,考场提供播放设备,时间2-5分钟;
(3)绘画技能(15分):命题画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讲故事技能(15分):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讲述。
(5)活动方案设计(40分):抽签确定主题,按照主题设计活动方案并讲述。提前30分钟抽签设计活动方案,讲述时间10分钟。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2.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经柏溪镇考核领导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县教育局。
五、本方案由柏溪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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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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