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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县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县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宜县委发[2012]30号)和《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为促进县城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特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二中(9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2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二)育才中学(12名):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柏溪小学(4名):体育1名,美术1名,音乐1名,数学1名;
(四)县一幼(6名):体育1名,幼儿教育5名;
(五)柏溪镇初中(5名):数学2名,语文2名,美术1名;
(六)柏溪镇小学(14名):数学7名,语文2名,英语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七)柏溪镇幼儿园(6名):幼儿教育6名;
以上各单位学科排序即为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学科排序。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
(二)年龄: 参加高中、初中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三)教龄: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及以上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柏小和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小学参选学科教学且任教小学参选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者,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幼儿园教学工作。
(四)学历: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柏小、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选聘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县二中应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应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柏小和柏溪镇小学应聘者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县一幼和柏溪镇幼儿园应聘者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人员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8年9月1日以后,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下同)获得县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荣誉称号者;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参选学科现场赛课(说课)或主题班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参选学科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参加县一幼体育教师选聘的,须符合小学或初中体育教师选聘条件,同时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柏溪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由柏溪中心校统一组织报名、初选)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县城7所学校(园)不得兼报。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在2013年6月18日17:00点前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2)宜宾县教育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结束后,于2013年6月20日前对复审合格的参选人员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和相关学校进行公示。
(二)学校初选,确定笔试人员
初选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和宜宾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方案按总分100分制定、并上报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告。于2013年6月22日至6月30日由各学校组织初选(具体初选时间由各选聘学校确定),初选成绩在各选聘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初选结束的第二天。
各学校根据学科选聘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并在学校公示。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宜宾县教育局。
(三)笔试
笔试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纪委、监察局指导监督下,由宜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主要考查该层次学校参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新课程标准(小学学科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参选学科的初中知识,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教学设计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为9∶00——11∶30,其它学科为9:00——11:00))。笔试地点:宜宾县柏溪小学校。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2日下午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查分地点在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1-6201795),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宜宾县教育局关于在职在编援藏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援藏人员参选每援藏一年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学校初选成绩×40%+援藏加分。
根据各学校选聘的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每个选聘单位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或直属学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同一校点同一学科选聘不能超过1人(根据选聘指标先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二名,以此类推;幼儿园“幼儿教育”不再分学科)。
(五)拟选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学校初选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聘用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照人事调动正常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作一年后,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则无条件退回原单位。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选聘。
因不能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学科顺序、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选聘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各选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人社局:0831-6613022;宜宾县教育局:0831-6200115、6201795、6613052。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

附件1.《宜宾县第二中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2.《宜宾县育才中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3.《宜宾县柏溪小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4.《宜宾县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5.《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6.《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宜宾县人社局
宜宾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组
学校成立初选领导小组,负责初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工作。
(二)评审组
根据选聘学科,学校组建相应学科评审组,具体负责学科评审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5日17:00止。(每天上午8:20—11:40,下午14:30-17:30。报名时提交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地点:学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6886002。
三、初选程序及办法
初选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成绩总分为100分,其分值构成为:
初选成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问答或即兴演讲+特长展示

(一)材料考核(凭原件打分,满分15分)
1、时间:6月25日上午8:30——下午5:30。
2、地点:学校行政楼二会议室。
3、纳入考核的材料限定于:2008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骨干教师不限时间)个人所获的各类荣誉证书和公开发行的刊物(以原件作为计分依据,未列举者不计分)。
(1)特级教师15分,优秀(骨干、骨干培养人选、星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按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计分。
(2)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班主任)。按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
(3)教学工作奖。按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县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计分。
(4)公开发行与应聘学科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及优质课比赛。前项按国家级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后项按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计分。
4、上述四类总分第一名,计满分15分,后续名次以第一名总分为基准,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考核成绩=15*(个人得分/该学科该项个人最高分)
(二)面试(满分85)
1.试讲(满分70分)
(1)时间: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00;
(2)地点:县二中实验室;
(3)具体办法:提前9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到指定地点备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按《宜宾县二中优质课评分标准》评分。
2.问答或即兴演讲(在本人试讲结束时进行,满分10分)
通过问答或即兴演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言简意赅,语言富有感染力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3.特长展示(在本人试讲结束时进行,满分5分)
自由展示1——3项,时间为5分钟。具有突出特长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三)上报初选结果
6月26日汇总成绩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科录取顺序和初选成绩,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报笔试人员。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二:
育才中学校
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宜宾县育才中学属宜宾市示范初中,现有60个教学班,学生3700余人,教职工232人。占地50亩。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文化底蕴深厚,教育教学质量享誉全市。为满足我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初选领导小组
育才中学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领导小组,负责初选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成 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初选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另设学科专家评审组,负责选聘的评审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今年我校面向全县公选12名教师: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选聘条件
详见《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育才中学校行政办公室(柏溪镇县府路5号)
联系电话:6200925(办)
(二)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或文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或提供发文机关、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初选办法
(一)学校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育才中学校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组织初选。
(二)学校初选领导小组按照选聘条件对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选的人员,并于6月17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初选时间:2013年6月22日至23日。
(四)初选方式:
本次初选分为教育成果考核、教育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教学技能展示四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权重为:教育成果考核占5分,教育能力考核占35分(其中班主任基本素质20分、面试15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50分、教学技能展示占10分。个人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教育成果考核(5分)
凡表彰、奖励、论文发表,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设教育成果考核得分为A,A=5*(本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育能力考核(35分)
(1)班主任基本素质的考核:教育案例分析笔试(运用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20分,得分为a);
(2)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分组就同一题目准备3分钟,再按顺序发言不超过2分钟,然后再进入10分钟左右自由讨论,最后按顺序总结发言1分钟。评委根据参选教师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协调能力考核打分(15分,得分为b)。
设教育能力考核得分为B,B= a+b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50分,得分为C)
(1)上课前一个小时现场抽题准备;
(2)试讲上课学生20人左右,试讲时间为20分钟,学校提供基本教学设备。
设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得分为C)
4.教学技能展示(10分,得分为D)
在试讲结束后随即进行教学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需器材请自备。
设教学技能展示得分为D
设初选总成绩为E,E=A+B+C+D
(四)参加县上组织的公选笔试人员的确定。
初选成绩汇总后,2013年6月25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天,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向教育局上报所有候选人的初选成绩。学校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规定,按选聘指标1:3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于6月26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六、本方案由育才中学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宜宾县育才中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三:
柏溪小学校
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柏溪小学校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学科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13年6月16日18:00止。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柏溪小学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610022;联系人:郑老师。
(三)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除按照《公告》要求上交的材料外,还需交验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要同时交原件及其复印件,一旦查出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资格):
1.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2008年9月1日以来任教学科、任教经历及教学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        
2.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 (以发证或发文件日期为准)。
所交材料复印件依次迭放,装订成册,并将所有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放进档案袋内(原件验证后,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迭放、装订按以下顺序:(1)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3)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份;(4)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5)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6)“柏溪小学2013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自己先完善电子文档再打印)。(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若获奖没发证书,要有获奖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考核、试讲、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其中考核20%、试讲60%、才艺展示20%。
(一)考核
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资格。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同一主题或者内容只记最高级别,若没有证书则要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荣誉称号(15分,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未列举的荣誉称号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县级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
(2)特级教师15分。
设荣誉称号考核得分为a,a=1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学业绩(45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以发证日期或文件时间为准),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各等级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14分 16分 18分
二等 13分 15分 17分
三等 12分 14分 16分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教学业绩考核得分b,b=4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3.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队活动获奖加分(30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本人参加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音体美教师含指导学生获奖及本人作品获奖)、主题班会课大赛获奖情况。各等级(以发证公章单位为准)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10分 12分 14分
二等 8分 10分 12分
三等 6分 8分 10分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获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优质课考核得分c,c=3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4.教科研课题加分(10分,此项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 5分 7分 9分 10分
二等 4分 6分 8分 10分
三等 3分 5分 7分 10分
设教科研考核得分d,d=1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设考核得分为A,A=a+b+c+d
5.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1)办法:以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分数,则一并进入试讲)。
(2)考核入围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名单,于6月20日下午6:00前在柏溪小学公示。
(二)试讲
考核入围者,参加由柏溪小学校组织的试讲和才艺展示。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学校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建学科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
1.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独立备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设试讲得分为B。
(三)才艺展示
1.试讲结束后,由考评组安排试讲者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除钢琴、风琴外,其余器材由选手自带。时间为5分钟。
2.考评组对才艺展示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才艺展示时间安排: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小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柏小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
设才艺展示得分为C。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初选总成绩=A/此项最高分*20+B/此项最高分*60+C/此项最高分*20。
2.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于初选结束的第二天在柏小张榜公示)。
3.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
四、领取所交原件时间:选聘上的人员于2013年9月1日领取,其余人员可在确定不再进入下一选聘程序当天或第二天领取,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五、本方案由柏溪小学校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四:
宜宾县第一幼儿园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宜宾县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幼儿园部份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5日至6月16日下午17:00,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宜宾县第一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6200122, 13350602910。
(三)报名时所交材料,按《公告》要求准备。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园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凡符合公选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初选。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面试、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面试20%、试讲40%、技能考核40%。初选时间:6月23日——6月25日。
(一) 面试(20分)
1. 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2.面试时间:6月23日8:30开始,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二)技能考核(40分)
1. 技能考核内容:
自弹自唱(风琴)、幼儿舞蹈、画画和讲故事四个方面。
2.技能考核要求:
自弹自唱、画画和讲故事采取现场抽签,幼儿舞蹈题材、内容自备,分组进行,除钢琴外所需器材自备。
3.技能考核时间:6月23日面试结束后开始,按抽签顺序分组进行。
4.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按照面试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根据公选指标,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试讲人员名单公示时间:6月24日上午8: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三)试讲(40分)。
1.试讲内容:
小班,中班,大班教材。
2.试讲要求:
现场抽题,模拟组织教学,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试讲时间:
6月24日上午9:00抽签决定顺序后,开始试讲。
4.公示试讲成绩:
公示时间: 6月25日上午10: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四)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公示。
根据初选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上报县教育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6月25日上午10: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四、本方案由宜宾县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宜宾县第一幼儿园

附件五:
柏溪镇中心学校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柏溪镇人民政府和中心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柏溪镇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6月16日18:00前,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柏溪镇中心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206330。
(三)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以上材料凡有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档案材料规范要求:上述材料在报名时要分类有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内(材料报名验收后装订,档案袋自备)。第一类是参选资格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材料的编号顺序依次迭放;第二类是初选考核评分材料,资料迭放顺序:①“柏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报名时领取);②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明材料;③教育教学业绩证书;④教育科研证书。(参选的幼儿教师只提供第一类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参选教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近两年,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由柏溪镇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对参选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正式参选人员,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初选办法及程序
考核组依据方案,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纪检监察监机关指导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中小学教师主要采用考核、面试(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其中按考核20%、面试80%(试讲60% 、说课20% )计算成绩;幼儿教师按面试20%、技能考核80%计算成绩。
(一)中小学教师考核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参选某学科教师考核分超过100分时,则该学科以最高分教师的考核分折算成100分,其余参选的该学科教师以此为标准进行折合核算。即:考核得分=10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主要考核2008年9月1日以后的工作业绩(以证书时间为准,下同)。同一内容只记最高级别。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未列举者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特级教师(此项不限时间)。
(1)骨干教师:县级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2)特级教师:15分。
2.教育教学业绩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以后,参选学科所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级教学等级奖。
加分如下表: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教育教学
等级奖 一等 15 17 19 —
 二等 14 16 18 —
 三等 13 15 17 —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级教学等级奖折半计分。

3.教科研业绩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以后参加参选学科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指导学生及本人作品、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推荐上课、民间组织举办活动不加分)。加分如下表: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教育教学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特长队指导获奖 一等 8 10 14 —
 二等 7 9 12 —
 三等 6 8 10 —
科研课题获奖(此项不限时间) (按照级别算) 2 4 6 8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特长队指导及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推荐上课、民间组织举办活动不加分)折半计分。
(二)幼儿教师面试(100分)
1.凡符合公选文件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1日下午3:00
3.面试地点:柏溪镇中心学校四楼会议室。
4.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三)确定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面试)人员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
1.中小学、幼儿教师选聘均按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和说课人员。
2.参选同一学科的教师若考核分相同,则同时进入试讲和说课。
3.参选中小学教师考核时间定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午3:00,考核入围参加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人员名单,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参加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于6月22日上午12:00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
(三)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
1.相关安排
(1)柏溪镇中心学校成立由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初中、小学学科及幼儿教师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说课进行考核评分。
(2)中小学试讲和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时间:中小学参加试讲、说课的教师,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幼儿教师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于6月23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6月24日,上述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试讲证”为准)。
2.中小学教师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内容:参选小学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参选初中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一至三年级教材。应聘教师自带所报学科教材,不允许带课标、教学参考书和教案。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备课说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4)试讲年级(学生)在确定试讲日期的前一天确定。
3.中小学教师说课(满分100分)
试讲结束后,考评组立即安排试讲者对所讲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5分钟。
4.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考核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
(1)弹唱技能(15分):随机抽一首幼儿歌曲,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表演技能(15分):自选舞蹈表演,自备所需音乐的光碟或U盘,考场提供播放设备,时间2-5分钟;
(3)绘画技能(15分):命题画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讲故事技能(15分):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讲述。
(5)活动方案设计(40分):抽签确定主题,按照主题设计活动方案并讲述。提前30分钟抽签设计活动方案,讲述时间10分钟。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2.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经柏溪镇考核领导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县教育局。
五、本方案由柏溪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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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已办理完毕,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按时领取(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领取方式

领取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1.邮寄领取: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正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后提交订单。

2.现场领取: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西昌市邮政分公司5楼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二、领取时间

现场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邮政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不领取,周六、周末不上班)

邮寄领取长期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封装,请申请人领取时自行检查是否封装严实并加盖密封章,收到后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

2.选择邮寄领取的,提交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确保快递能按时送达。

3.未通过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0日前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自行查看原因。

邮政咨询电话:18224085792,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3281920

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x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河北省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和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为我县教体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共计6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后,也可报考。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所辖县(市、区)户籍、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限制兴隆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兴隆县户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2比例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8周岁(198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按相应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30 至12月19日17:30  。(温馨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5日 8:30至12月20日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2月21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高中(兴隆县第一中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①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12月27日8:3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人才”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中途退场。

④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考生可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查询笔试成绩。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按岗位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②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具体岗位说课教材如下:

第一中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高中语文(必修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2月第1版),高中数学(A版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英语(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1月第1版),高中地理(必修第二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高中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遗传与进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化学(必修第二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

初中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数学(八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物理(八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化学(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地理(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生物学(八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6月第2版)。

小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数学(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4年7月第1版),英语(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音乐(五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美术(五年级上册,河北美术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信息技术(小学版第三册 ,第2版 ,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第2版)。

体育岗位说课教材: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2013年6月第1版)。

幼儿教师岗位说课教材为:凤凰小康轩多元能力资源包 教师用书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2(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3(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教师用书4(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5(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6(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③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⑤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证明为准,精确到月);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的;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兴隆县教体系统内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052802(考务咨询)、县教体局5052759(岗位条件咨询)

 

 

附件: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四川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始建于1919年,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以“厚德如盐,适融入道”为办学理念,以“做人间真盐,立天下大道”为校训,秉持默默奉献、务实求真的教育情怀,培育自强不息、厚德灵慧的盐小师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绿色学校表彰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实验校”“全国课程改革骨干教师研修基地”“中科院STEAM基地实验校”“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四川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基地”“四川省校本研修示范校” “四川省百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一校四区”。其中,盐道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2号;通桂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通桂路68号;528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喜树街669号;汇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汇聚路216号。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01

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取得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学校根据岗位需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0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6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招聘采取邮箱报名进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盐道街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等应聘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资料发至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收集表》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扫码填写信息收集表

资料命名要求:

(1)报名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ydjxxydxq@163.com。

(2)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年份)-毕业学校”(例如:小学数学教师-张三-硕士研究生(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

2、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3、考核

(1)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5、定岗

根据学校四个校区岗位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

6、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盐道街小学负责解释。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咨询电话:

028-86654893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监督电话:

028-86723116

附件1成都市盐道街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

2025年12月10日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两主一参”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5年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赴高校公开招聘61名教师岗位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2月6日上午9:00—12月24日12:00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填报。

2.现场报名:

(1)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2)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3)西南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中心

(4)四川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5)西华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各场次限报一个岗位,且需到所报考专场现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及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至“其他印证材料”栏。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置顶栏查阅。

(二)资格初审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岗位调整

若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最后一场招聘活动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发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照《2025年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公开招聘61名教师公告》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初选面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素质测评及面试考核

1.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地点在各招聘场次现场进行,测评主要内容为专业学科素养和语言表达等。根据所有场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各招聘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2. 打印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12月26日9:00至12月28日8:00登录“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打印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8日上午8:30

地点: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详见《面试通知书》)

(2)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考核内容: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全部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成绩高低(如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

体检及考察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待验证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未通过产生的空缺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审核确认后,于规定时限内到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报到并校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按相关规定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3年。应聘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福利待遇聘用教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按“两主一参”新体制学校制度计算薪酬待遇。

纪律和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583200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28-69338281(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提高沙河口区教育发展水平,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拟招聘应届毕业生10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择业期)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8个,招聘教师10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6年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国内各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内各师范院校师范类和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音、体、美不限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含2026年毕业及择业期(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此次不予受理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1);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

1.报名、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现场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 本科招生与就业处(二楼)。

3.本人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③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手写并签名的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承诺内容“本人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申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签字盖章后的《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⑤报考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⑥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⑦《毕业生推荐表》;

⑧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⑨2024、2025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要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是XXXX年择业期毕业生,本人承诺自毕业后无工作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应届生身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要有标题、有内容、有署名、有日期,格式要规范。2024、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作为未参加工作的佐证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4.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原则上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分数,按照2:1的岗位竞争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相关事宜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四)面试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及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总成绩并列者,以综合评价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若综合评价分数仍相同,则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进入签订就业协议阶段人选名单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面试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以及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解除就业协议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大连沙河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服务期限

本次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中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设置招聘咨询电话:0411—84368410

咨询时间:12月11日—12月19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

1.2026年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辽宁师范大学对校外考生入校说明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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