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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 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 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日前,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背景?
  师范毕业生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主要来源,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水平直接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是影响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与此同时,教师教育综合改革也面临着开放化背景下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亟待建立、综合化背景下的教师教育特色亟待强化、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亟待引导等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视察讲话时强调指出,要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找准教师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改进教师培养机制、模式、课程,探索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是从源头上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研制过程?
  《办法》研制主要经历以下过程:一是开展认证试点。2014年12月起,在江苏、广西开展的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明确试点任务、试点内容和工作要求。2016年12月,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在完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探索师范类专业认证模式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是进行专项调研。2016年,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课题研究,广泛调研我国师范类专业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细化分析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中外比较,形成国内国际教师教育质量保障情况研究报告。
  三是集中研制文件。2016年以来,成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评估机构和师范院校专家组成的起草小组,在初步调研成果和专家座谈的基础上,分批研制文件。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历时超过半年,广泛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三、请您谈谈《办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师范类专业认证强调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要求评价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推动教学改进和质量持续提升。认证理念贯穿认证全过程,落实到师范生培养各环节,引导有关高校聚焦师范生成长成才、建立基于产出的专业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
  二是坚持“分级分类、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认证定位。根据当前我国教师教育相关专业设置情况,结合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不同学段特点,分类研制标准;根据目标定位不同制定相应的认证标准和实施办法,实行三级认证,三级之间相互衔接、逐级递升。通过构建横向三类覆盖、纵向三级递进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推动有关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持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坚持“统一体系、学校申请、省部协同”的认证办法。基于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和大数据,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工作体系,采取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开展认证。强调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在学校师范类专业开展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申请认证。认证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分级负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共同组织实施。
  四、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两个部分。认证办法由指导思想、认证理念、认证原则、认证体系、认证标准、认证对象及条件、认证组织实施、认证程序、认证结果使用、认证工作保障、争议处理和认证纪律与监督12项构成。
  认证标准分为三级,覆盖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三类专业。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包括15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师范类专业基本建设。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定性指标为主,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旨在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其中,第二、三级认证从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等4个方面凝炼教师核心能力素质,指标体系由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二级指标构成,引导教师培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师范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五、请您谈谈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统一认证体系。教育部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发布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与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实际自愿提出认证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本地区高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通过国家统一认定认证机构资质,统一认证结论审议等方式,保证全国认证质量的一致性。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成立认证专家委员会,指导监督认证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认证专家库、对各地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第二级认证工作。
  三是加强省部协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认证结果作为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等决策参考。同时,明确学校在专业质量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开展师范类专业自我评估,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质量保障能力。
  四是开展“阳光认证”。认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认证”,并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不收取申请认证学校任何费用。教育部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对认证工作的反映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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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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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警惕“教师资格证书代办”骗局

近期,已发生多起以“免试办理教师资格证”为名的诈骗案件。

例如,2026年2月,成都一起以“免考拿证”为名骗取300余人的诈骗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年5月,上海杨浦区李某甲等人以办理“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服务”为名实施诈骗,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预审截图、虚假教育部门对接证明获取信任,收取费用后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或直接提供伪造的假证书。

教育部特此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认定申请须由本人完成。教育部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网站,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教师资格证书真伪可在相应网站核验。

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

·教育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e.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任何声称“免考办证”“走流程代办”“内部渠道拿证”的机构或个人,均属违规违法,制作、买卖假教师资格证书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通过正规途径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切勿轻信“代办”传言,避免上当受骗。

如发现非法代办或假冒网站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 年龄放宽至33岁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594名。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不超过33周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通知》明确,2026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通知》提出,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在7月底完成招聘工作。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要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跟进指导,确保招聘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4.2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顺利结束。本次考试全省报考4.2万余人,设置21个考区、28个考点,抽调面试考官3100余人。

精心部署,全链条压实责任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本次面试组织工作。5月8日,召开全省考务培训视频会议,围绕政治责任、安全底线、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培训。各地联合宣传、网信、公安、卫健、电力等部门,压实责任链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面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严密规范,全维度守护公平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同志在国家教育考试四川省指挥中心,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对全省面试工作开展实时巡查、全程督导。各地配强驻点巡查力量,从严抓实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全流程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切实筑牢考试公平公正防线。

温情护航,全方位服务考生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坚持以考生为本,考前通过多渠道推送温馨提示;各考点科学布局、专人引导,提供便民服务;为特殊考生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彰显人文关怀,积极为考生营造安全、舒心、有序的应考环境。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甘肃省17250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在全省14个市(州)顺利结束,共计17250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严格落实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机制建设、技术支撑与执行落实,切实筑牢考试安全防线。

强化组织管理。成立省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考务文件及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召开专题考务培训会,对考试流程、应急处置、保密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到岗、到人、到位。

压实技术保障。全面完成面试系统部署、网络环境调试及系统测试,组织各市(州)考区逐一反馈测试结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同时,提前完成人脸识别仪、智能安检门等关键安检设备的调试与准备工作,实现考生身份精准核验与违禁物品高效筛查,进一步强化考点入口安全管控。

细化考务执行。对全体面试考务人员及考官进行系统岗前培训,围绕评分标准、操作流程、考场纪律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确保面试评分公平公正、程序严谨有序;组织各考点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及考前全流程模拟,提升考务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与规范处置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温馨提示,提醒考生注意事项,加强涉考信息监测,保障考试环境清朗有序。  

考试期间,全省各考点秩序良好,考务管理规范严密,技术系统运行平稳,圆满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江苏省13.7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结束。全省共报考13.7万人、27万科次,共设59个考区、95个标准化考点。

考前,省教育考试院召开考务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本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级考试机构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协同宣传、网信、公安、卫生健康、电力等部门,扎实做好安全保密、考试组织、综合保障及温馨提醒等工作。各考点严选考务人员,加强考试培训,强化考场管理,热情服务考生,全力保障考试平稳实施。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严格入场检查,强化手机管理,加大巡考力度,综合整治考试环境,严防违纪作弊。考试期间,全省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

全省有2名视障考生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有声试卷参加本次考试。相关考点制定“一对一”服务方案,单独设置考场,辅助引导进场,助力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预计4月17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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