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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苏州市吴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面向2009年至2012年具有吴江区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21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吴江生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限制。
    (四)根据苏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 我区2006年至2010年的民办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亦可报名。
    (五)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8日至199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的)。
    (六)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年吴江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可按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配偶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在吴江的夫妻分居两地、户籍和社保关系均在吴江的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人事档案关系等限制。
    (八)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放宽到非师范类“985”高校毕业生、体育类非师范毕业生和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录取后一年内应取得与任教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类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终止(解除)聘用合同。(2)跨学科、跨学段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在录取后一年内应取得与任教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类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终止(解除)聘用合同。(3)除上述“(1)、(2)”种情况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已经参加了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先提供相应考试科目成绩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录取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作不具备招聘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自2008年6月18日以来,被单位单方面解聘合同(或辞退)的原公务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自2010年6月18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十)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十一)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最后才能进行准考证打印。
    (一)网络报名、照片上传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9:00 至6月21日下午16:00。
    报名网址: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
    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时间段内,在网上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6月21日下午16:00,报名系统将整时关闭。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
    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路300号)。
    对于成功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才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如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三)未开考岗位计划核减及补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6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聘允许跨专业、跨学段报名。即允许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相应专业学科的考生可报考小学相关专业学科的职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幼教职位。其中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所学专业是历史、政治、地理的可报考小学语文专业;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的可报考小学数学专业;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可报考小学科学专业。
    3.师范类毕业生,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准。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全称为准。所学专业名称后出现括号内容的,括号内内容不作为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主要依据,招聘单位可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在审核专业时参考。
    4.资格审查时,报名者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户口簿)、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附所学课程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教师资格证书(或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符合苏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的我区2006年至2010年的民办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3)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关系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吴江的户籍证明、社保关系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吴江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办,代办人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和代办委托书。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复印件)等,在笔试后统一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打印《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新课改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的20%。中学、小学和幼教三个学段单独成卷。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幼教职位考核简笔画、弹唱、钢琴演奏、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随后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网站公示7天。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1.新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及专业(部分岗位定向报名的除外)填写择校志愿,每位录用人员可填报三所学校,依照录用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以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确定拟录用学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择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新录用人员报到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3.报考幼教岗位的考生,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得转聘小学教师岗位。中学师资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得转聘中学教师岗位。跨学科、跨学段和非师范类毕业的考生,应在录取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类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81611、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2、63950941,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63950511、63950502。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doc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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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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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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