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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2017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州市2017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

  2017年秋季社会人员高中段(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申请人网上报名,市教育局组织网上审核、现场确认以及健康体检,并经市高中段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认定以下人员具有高中段(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一、认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人员(96人)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学 科 证书编号
1 钱丽蕾 地理 20173304642000397
2 何梦媛 地理 20173304642000417
3 孙青青 地理 20173304642000341
4 吴晓烨 化学 20173304641000424
5 王慧颖 化学 20173304642000428
6 李依婧 化学 20173304642000370
7 沈扬坤 历史 20173304641000393
8 张恺乐 历史 20173304642000404
9 郑忠怀 历史 20173304641000418
10 陶江云 历史 20173304642000423
11 刘娟 历史 20173304642000340
12 陈晨 美术 20173304642000389
13 范静 美术 20173304642000395
14 楼奇玥 美术 20173304642000406
15 张夏芬 美术 20173304642000408
16 徐冰 美术 20173304642000412
17 王彧 美术 20173304642000419
18 曹阳 美术 20173304642000426
19 袁贞 美术 20173304642000427
20 谢炜婕 美术 20173304642000431
21 沈思思 美术 20173304642000433
22 邱旭丹 美术 20173304642000434
23 杨秋云 美术 20173304642000344
24 童敏健 美术 20173304642000346
25 施雪燕 美术 20173304642000360
26 从晚婷 美术 20173304642000362
27 闵胜男 美术 20173304642000365
28 沈卓君 美术 20173304642000368
29 夏丹 美术 20173304642000376
30 范科琴 美术 20173304642000329
31 陈燕 生物 20173304642000387
32 施蕾 生物 20173304642000401
33 杨林燕 生物 20173304642000410
34 卜易 生物 20173304642000345
35 董媛媛 生物 20173304642000374
36 沈一鸣 生物 20173304641000378
37 童基峰 生物 20173304641000382
38 姚岑岑 生物 20173304642000322
39 贡波 生物 20173304641000324
40 张煜辉 生物 20173304641000325
41 江琦 生物 20173304642000333
42 蔡吉星 数学 20173304641000413
43 顾文斌 数学 20173304641000422
44 许秋怡 数学 20173304642000336
45 鄢天雯 数学 20173304642000367
46 孔春凤 数学 20173304642000326
47 于福祥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1000398
48 许建民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1000405
49 范正凯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1000415
50 丁旭虹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2000429
51 杨栋凯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1000352
52 孙勇强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1000366
53 钱倩倩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2000375
54 刘轩含 体育与健康 20173304642000332
55 张立 通用技术 20173304641000350
56 朱敏 通用技术 20173304641000327
57 黄凤 物理 20173304642000338
58 沈悦昀 物理 20173304642000342
59 周立 信息技术 20173304641000390
60 苏中明 信息技术 20173304641000391
61 丁婷婷 信息技术 20173304642000394
62 吴昊 信息技术 20173304642000353
63 朱欢欢 信息技术 20173304642000357
64 刘楠 音乐 20173304642000386
65 孙毓颖 音乐 20173304642000337
66 胡敏 音乐 20173304642000377
67 王乐遐 英语 20173304642000399
68 王海花 英语 20173304642000407
69 殷烨 英语 20173304642000414
70 周芸 英语 20173304642000420
71 王菲菲 英语 20173304642000421
72 凌叶雨 英语 20173304642000425
73 施舒 英语 20173304642000432
74 姜靓蕾 英语 20173304642000335
75 郑庭祎 英语 20173304642000347
76 陆园 英语 20173304642000351
77 许诗灵 英语 20173304642000355
78 赵丽佳 英语 20173304642000358
79 蒋婧 英语 20173304642000359
80 王佳玮 英语 20173304641000361
81 王安龙 英语 20173304641000364
82 彭建 英语 20173304641000373
83 杨宏 英语 20173304642000379
84 沈翌晴 英语 20173304642000384
85 洪依阳 英语 20173304642000321
86 董玉兰 英语 20173304642000323
87 俞婷 英语 20173304642000328
88 吴娇娇 语文 20173304642000388
89 皇甫佳英 语文 20173304642000396
90 许家钒 语文 20173304642000400
91 徐钰 语文 20173304642000402
92 沈方媛 语文 20173304642000416
93 安静 语文 20173304642000430
94 饶雪薇 语文 20173304642000343
95 姚含倩 语文 20173304642000349
96 钱芳芳 语文 20173304642000330

  二、认定具有中职教师资格人员(18人)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学 科 证书编号
1 孙方耀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 20173304651000320
2 徐雯琦 服装设计与工艺 20173304652000363
3 刘勋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20173304651000339
4 朱未冰 会计 20173304652000331
5 张慧云 会计 20173304652000334
6 孙徐新 计算机应用 20173304651000392
7 周阳 金属热加工 20173304652000348
8 毛翰雯 精细化工 20173304652000372
9 沈丹 旅游服务与管理 20173304652000385
10 陈阳 汽车运用与维修 20173304652000354
11 沈伟威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20173304651000380
12 张锴梁 数控技术应用 20173304651000409
13 黄佶 数控技术应用 20173304651000381
14 蔡祥 文秘 20173304651000383
15 孙妍 物流服务与管理 20173304652000369
16 沈玉蓉 物流服务与管理 20173304652000371
17 胡楠 心理教育 20173304651000411
18 沈垚 中药 20173304652000356

 
  三、认定具有中职学校实习指导员教师资格人员(1人)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学 科 证书编号
1 吴振鑫 工程测量 20173304661000403

 
  根据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以上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给本人,于近日寄出,请注意查收。收到材料后,请根据要求,将有关档案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存放个人人事档案中。咨询电话0572-2398588。
 
 

湖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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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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