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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2013年6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甘孜州2013年6月教师招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决定在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的单位分别为甘孜州18县和海螺沟景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及甘孜州教育局直属学校(甘孜州幼儿园、甘孜州特殊教育学校),均为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31名。其中:中学教师189名(普通类中学教师138名、藏文类中学教师51名)、小学教师555名(不加试藏语文类226名、加试藏语文类329名)、幼儿园教师287名(普通幼教136名、藏汉双语幼教151名)。

专业学科(岗位)、招聘名额、岗位编码等详见《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统一考试招聘。

四、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中学教师面向四川省招聘(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四川省)。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科必须对口。

报考康定县、炉霍县、色达县、理塘县藏数学、藏物理、藏化学、藏生物、藏政治、藏历史、藏地理专业中学教师的,所学专业可放宽为非师范类藏语言文学专业,但必须具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特长,且已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藏文类师范专业毕业生,如具备藏语文特长,亦可报考。

2.小学教师面向甘孜州招聘(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甘孜州)。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科必须对口。幼儿教育类专业不得报考小学教师。

3.幼儿园教师中,普通幼儿园教师面向四川省招聘(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四川省)、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面向甘孜州招聘(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甘孜州)。招聘对象均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科必须对口。

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从康南、康北分校专门选派到校本部进行幼儿教师技能培训合格的小学师资毕业生,可报考双语幼儿园教师。其余小学教育类专业不得报考幼儿园教师。

4.部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按以下要求报考: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按《教师资格证书》认证资格报考,学科必须对口;

(2)取得小学教育及以上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的甘孜州籍(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甘孜州)成人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或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且报考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对口。

5.根据我州实际,允许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甘孜州)全日制藏语文专业中专学历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考生户籍2013年5月31日前在甘孜州)全日制藏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报考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的,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六、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6月22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或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学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3年6月18日至6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州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幼儿园普通幼教类的考生,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考生,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3年6月24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考聘机关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2: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报考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的,不进行岗位调整。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7月2日—7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3年7月7日12:3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专业学科为主,面试以说课为主。

(一)专业学科设置

中学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共13个学科;康定县、炉霍县、色达县、新龙县、理塘县、稻城县藏文类中学教师设藏语文、藏数学、藏物理、藏化学、藏生物、藏政治、藏历史、藏地理共8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藏语文、科学、音乐、体育、美术9个学科。

幼儿园设普通幼教、藏汉双语幼教2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以及报考泸定县、丹巴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以及幼儿园普通幼教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不含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3)报考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7日

上午 08:30—10:00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10:30—11:30加试《藏语文》

下午 13:00—15:00 《专业学科》

    15:30—17:30 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

(1)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30%+《专业学科》×50%+政策性加分;

(2)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30%+《专业学科》×40%+加试《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3)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25%+《专业学科》×30%+《藏语文》×25%+政策性加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其中:报考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的,其《藏语文》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

考聘机关于2013年7月16日前将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学历材料: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②未领取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向考聘机关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除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中专学历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外,其余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语言要求:英语学科用英语面试;藏文类学科用藏语面试;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用藏汉两种语言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

(五)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的规定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必须出具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必须同时具备的材料还包括:个人年度考核表或鉴定表、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材料于2013年7月5日至7月6日(星期六照常上班)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考聘机关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学科》、《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藏语文》(或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考聘机关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聘机关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考聘机关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考聘机关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考聘机关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依次排名,组织拟聘用人员通过选择去向派遣会现场自愿选择去向,并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或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海螺沟景区的到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报到)。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三周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考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发布。


附件:
1.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额分配表

2.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

3. 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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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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