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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2018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公告(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仙桃市2018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公告(二)

  仙桃市北依汉水,南靠长江,是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是湖北省省辖市、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亚洲体操之乡,国土面积2538平方公里,人口156万。仙桃紧靠武汉,具有贯通南北、承东启西、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318国道、沪汉蓉高速铁路、沪渝高速横贯东西,随岳高速公路和武汉城市圈环线孝仙嘉高速纵穿南北。仙桃崇文重教,自古被誉为“文化之乡”、“状元之乡”,人才资源十分丰富。仙桃是国家园林城市、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2017年仙桃入选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居全国第15位。2017年10月仙桃重返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排名97位。

  仙桃市教育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开放开明  尚德尚进”的仙桃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中小学布局调整成绩显著,办学规模和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改革稳步推进,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教育科研力量不断加强,教师的素质和地位稳步提升。

  根据仙桃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定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元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在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公办在编教师。现将本次招聘(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仙桃市公办学校教师227人,其中:初级中学22人、小学198人、幼儿园7人(详见附件岗位明细表)。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单位间、学段、学科间调剂。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4.专科、本科毕业生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小学科学学科可放宽到物理、化学、生物教育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和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应聘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类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3.普通中小学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下同);

  (2)具有全日制重点高校(985、211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点设置   

  首批已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省第二师范学院、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设立招聘点,本次在湖北科技学院设立招聘点(咸宁市)。

  其他高校招聘点根据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并选择一个招聘点参加应聘。    

  2.报名所需资料  

  从附件中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两份;携带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相应时间取得毕业证的证明;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近期免冠二寸登记彩照2张;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3.招聘点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湖北科技学院:时间:2018年1月18日(周四)上午9:00—12:30;地点:湖北科技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培训室。

  其他高校招聘点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告。    

  4.报名相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综合能力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业务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其中:本科生、研究生采取现场提问说课的方式进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生采取现场笔试、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湖北科技学院:时间:2018年1月18日(周四)上午9:00—12:30;地点:湖北科技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培训室。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就业协议书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选择岗位,与仙桃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特别提示:上一招聘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招聘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仙桃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仙桃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仙桃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仙桃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编办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

  陈老师:0728-3319291     442870313@qq.com

  王老师:0728-3319981     1037569620@qq.com

  监督电话:仙桃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3323315    

  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仙桃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仙桃市2018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明细表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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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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