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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房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报请房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教师56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公办幼儿园教师50名(含村级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

职数名称

职数

职位条件

笔试内容及成绩占比

面试方式及成绩占比

备注

县教育局所属高中

高中语文

1

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科命题;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讲课(占总成绩60%)

最低服务期为5年。

高中英语

1

高中生物

1

高中地理

2

高中历史

1

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

幼师

50

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面向社会招考,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学前教育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体育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表演)。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讲课(占总成绩60%)

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5、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6、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5、被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后服务期不满5年辞职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 7月3 日8:30至7月6 日18:00。

报名方式: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人力资源办公室报名。具体如下: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照片3张;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对紧缺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政府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经县政府批准将该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调剂岗位在笔试前一周通过今日房县网站予以公告。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应于开考前一天到教育局人力资源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18年 7月17 日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今日房县网、教育局和人社局公示栏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计算方法

1、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30%。

2、“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7 月 3日上午8:3 0时至7月6日18:00时到教育局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经县政府批准可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对面试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并在今日房县网站向社会公布。

2、同学段、同学科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考生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核、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今日房县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审批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2、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附件:

1、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2、高中教师岗位表

3、幼儿教师岗位表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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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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