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北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郧西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名、幼儿教师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我县在职在编人员;

  (5)我县新招聘教师被单位辞退或在首个聘期内主动辞职(离岗)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郧西县教育局(南正街212号)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名时须填报到具体岗位,考务费150元。报名时现场采相,采相费用自理。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8月9日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在开考前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13日下午3:00-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时间:8月14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10:30-12: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综合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此类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加盖服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附件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需查分的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于笔试成绩发布后两天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书面提出申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原则进行。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放宽至1:2;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和调剂岗位(若需调整则在面试前发布公告)。

  2.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小学教师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幼儿教师面试主要以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包括弹、唱、说、跳、画等五项内容,各小项分值为20分,才艺展示内容及时长由考官在考前设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郧西县教育局)等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3.县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不服从选岗、不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报到后擅自离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                 0719-6221305

附件:

  1、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3、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

4、“三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湖北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公告附件1: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湖北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公告附件2-4:郧西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报名表、承诺书、加分申请表.doc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