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规定,南充市顺庆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允许区外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其报考者须具有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顺庆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2《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cpta.gov.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9∶00至2018年11 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南充市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顺庆区教育局。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报考者最

  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市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 12日9:00—2018年11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顺庆区中小学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18年11 月2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经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12月3日9:00至2018年 12月9日12: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8年12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2月24日18: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 www.ncpta.gov.cn /,下同)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8年12 月 28日18: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排名情况由顺庆区教育局于2019年1月18 日24:00前在顺庆区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 年11月15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顺庆区教育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顺庆区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顺庆区教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或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或技能操作。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顺庆区教育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教育局、监察委、人社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审查前7天由顺庆区教育局在顺庆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顺庆区教育局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不含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顺庆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顺庆区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顺庆区教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顺庆区教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顺庆区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由初次体检医院出具。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顺庆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顺庆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顺庆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具体聘用学校选择时间及要求在顺庆区教育网另行公告,聘用学校在选岗结束后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用人单位凭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等违反考风考纪的人员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人社局、教育局在本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学校、顺庆区教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7.《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均须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68828(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2235950(顺庆区教育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17- 2224939(顺庆区纪委监委)

附件: 1.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下载

      2.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

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教师招聘考试咨询群教师招聘考试交流群(点击加群)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368
恩施州
0718-8222066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

1.《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报名系统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注意查看个人邮箱收到的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或上传证明材料重新报名。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毕业年级学生、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前第三个学期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注: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报考。)

4.在浙江省服役的现役军人。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根据审核提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名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从2024年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报考人员在报考前须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6年3月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形式。

时  间

类  别

2026年3月7日(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  中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  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月9日10时—12日16时

2.网上审核:2026年1月9日10时—13日16时

注:2026年1月12日16时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1月13日16时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1月13日16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邮件提示需提交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的考生,可根据提示在1月12日16时—1月13日16时通过指定链接上传资料。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系统显示为“待缴费”)即可缴费,时间截至2026年1月14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完成。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报名资格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本人提交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

注:

①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2026年1月13日16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提交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

②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2026年1月13日16时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

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为方便考生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今年我省免费向考生提供考试照片拍摄辅助服务,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教你拍”小程序进行拍摄。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登记,经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注:

①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②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③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不再向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审慎报考,责任自负。

四、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报名后,可于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违规处理

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八、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了解。

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

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各考区咨询电话及公告网站.docx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西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时间

1.注册报名:1月9日10:00–1月12日16:00

2.网上审核:1月9日10:00–1月14日18:00

3.网上缴费:1月9日10:00–1月14日24:00

报名期间考生务必时刻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审核时间内如实修正信息后提交,请务必为后续的审核和缴费留足时间(14日18:00后提交的信息将不再予以审核;未完成缴费的,报考不成功)。

(二)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考(科目填报)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等待审核→审核通过→③缴费完成(报名成功)。 

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缴费后所填信息不允许更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参加不了考试或资格证书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代码表

序号 名称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  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  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  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三)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四)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具有西藏高校学籍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或四年级学生(含专升本)、在读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藏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驻藏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战士;

6.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允许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

(二)学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考限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提示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登录教资网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二)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三)照片要求

西藏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四)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考区,建议及早报名,留足资格审核和缴费时间。

(五)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笔试报名费40元/人,考试费100元/人·科。

(六)我区已安排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的教师资格考试,仅限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已毕业或区属高校大三大四在校生报考。笔试均为全国统考科目,面试为省级自命题科目,主要考察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3月2日至3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幅面)。

六、考试证件

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用居住证报名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参加考试;用港澳台居民、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或通行证参加考试;驻藏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考生还须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参加考试;在校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带齐证件,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七、违规处理

考生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与处理。考生违纪、作弊事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八、成绩发布

预计4月17日发布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九、其他事项

(一)严禁代替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考生本人并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资格证书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密码重置。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网站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三)无指定教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页面阅读、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

(四)成绩有效期。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项目下载、打印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资格认定。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知西藏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认定条件以当次认定为准,https://www.jszg.edu.cn)。

(六)政策咨询。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和认定相关政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1-6599504。

(七)权威标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八)咨询电话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月9日10:00—12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4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3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如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须在2026年1月12日16:00审核截止前向考区电话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4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日—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5月1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因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考生须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向所属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考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0日

查阅附件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