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的社会人员(需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州市南沙区户籍,或在广州南沙区工作(需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及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需学校出具在籍学习证明)。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4.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广州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考生备课用书由考点提供,考生不需自备教材)。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及日语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时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户籍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区选择错误将无法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填报。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上午09:00-11:50;下午14:30-17:00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金隆路广州市南沙区金隆小学(届时学校门口有具体课室指引)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12月18日前在南沙金隆小学完成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卡原件、复印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广州市南沙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本项至少需提供1种)。
  3.在就读学校所在区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2月21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2018年12月21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面试费为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
  考生报名完成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日至6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并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3月5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陆 “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备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
  面试报名流程图见附件3。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区将继续运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审核,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18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七)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官网(http://www.gzns.gov.cn/xxgk/ns04/)或者微信公众号“南沙教育”(微信号:GZNSJY)发布的信息。
  (八)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问题解答详见: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201812/e89bc36c5ca74532be294111817712ba.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附件:
  1.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州市南沙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学籍证明(样例)
  3.面试报名流程图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4683336)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