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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19年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南安市2019年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2019年度南安市公立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幼儿园教师40名、小学教师268名、中学教师70名,共37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9年南安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适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10日至2001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纪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19年3月10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⑧2014年1月1日以后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南安市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及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9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

  此外,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地区范围内的《福建省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在学期间获奖情况及其他材料”栏中标注“*年*月*日取得*地区范围内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上的相关公告、通知)。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18〕96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小学语文学科岗位分设成三个招聘岗位,分别面向男性报考人员(招聘人数20名)、女性报考人员(招聘人数20名)、不限性别报考人员(招聘人数70名)进行分开,招聘报考该学科人员仅允许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2)报考日语教师岗位的,采取“委托考试”形式,即考生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成绩,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络初审状态如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网上初审状态却为“不通过”的,应在报考期限内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泉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2019年3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区新华大厦8楼806室)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㈠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㈡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考生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A4纸自行打印1份)。

  2.《2019年南安市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3)

  3.服务证明

  ①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入伍证》《退伍证》等服役证明;②“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文件、服务证书、考核情况材料(必须加盖相关考核单位的公章)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报考者(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同时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附件4),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其他事项

  ⑴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⑵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⑶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的相关公告、说明。

  (一)小学、幼儿园岗位(岗位代码:01-12):小学、幼儿园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合格线为6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合格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复审、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二)中学岗位(岗位代码:13-23):中学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一)笔试

  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或岗位技能考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90%、现场问答占10%),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查需参照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的相关通知。

  特别说明: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线(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合格线为55分,下同),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3日前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小学语文学科分成三个招聘岗位,其中中学岗位在面试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如未能提供证书原件,须先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七、补录聘事宜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空缺的将不再分成三个招聘岗位,将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小学、幼儿园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中学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八、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毕业生档案、学历学位、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政审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其中岗位代码02、03、04小学语文教师的拟聘用人选合并选岗),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选岗后的任教学段及校区应服从用人学校安排)。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后经南安市人社局核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教师需在自主选择的任教学校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任教满六年后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纳入校际交流范围。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小学语文分别按三个招聘岗位的空缺人数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考生在2019年8月11日及以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进入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南安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后未经同意不按期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二)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加分人员名单(加分情况)、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补录聘等工作具体事宜及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被录聘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职称评聘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报考平台的“考生问答信息”栏目进行留言咨询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najszp@163.com或拨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时间)。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南安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南安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选岗学校情况表

  3.2019年南安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南安市2019年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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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武江区2024选聘教师1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的总体素养,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武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16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面向社会(不含武江区、浈江区和韶关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在职在编的教师。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16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职称及学历要求:

1.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网(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44)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在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可致电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0、0751-8153378。

(三)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后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

2.学历证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5.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扫描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如2022-2023学年度《年度考核表》未最终评定等级,则提供学校上报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须注明同意参加本次选聘考试)

7.《考生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

(四)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开始后至2024年7月8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材料不符”,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8日17:0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审核通过。

(五)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9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5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9时至7月17日上午1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注: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如出现岗位没有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选聘人数的情况,将视网上报名情况对岗位选聘人数在同一学段的岗位进行调剂。如出现岗位调剂,将另行公告。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在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证明必须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0,8153378。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0:3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5.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公告)。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束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招聘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选聘的教师暂聘用在初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纪检监察、咨询电话:0751-8153370,815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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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广西玉林市北流市2024招聘特岗教师笔试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和《2024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我市定于6月30日组织北流市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对象

笔试对象是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5比例需增加笔试环节的10个招聘学科岗位的考生,共1227人。其中:

初中语文教师岗位92人;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6人;

初中音乐教师岗位17人;

初中美术教师岗位31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97人;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41人;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70人;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81人;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3人;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49人。

具体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024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时间

2024年6月30日上午9:30-10:30。

考试当天,8:50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北流市马岭初级中学(北流市北流镇丛义村九组)。

四、笔试内容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五、笔试方式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考场和座位号查询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位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s://f.wps.cn/enquiry/q/0PquwZGg/或微信二维码(见附件3),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考生本人参加笔试的考场及座位号。

(二)笔试纪律要求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生守则,在指定时间按时到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主动将严禁带入考场的资料、书包、书籍等非考试物品放置到“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笔试成绩公布

将在招聘QQ群公布笔试成绩。

(四)确定面试人选

1.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要按时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相关报考人员要按时参加面试。

2.不设笔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五)温馨提示:面试计划于7月6日、7日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届时请所有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关注面试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0775-6237195、622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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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考场规则

3.微信二维码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4〕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规定,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关小学(具体候考室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各学科均采取试教形式。

(四)面试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注意事宜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2024年6月28日(下午1:00–5:00)。

(二)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353会议室。(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区2号3层)

(三)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特殊情况确需要代领的,必须持被代领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以及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当日上午7:20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当日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和折算办法按照《方案》的规定执行。

(七)考生务必提前到相应考点熟悉相关情况,以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八)请考生按时进餐、休息,以免影响个人发挥。

(九)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du.gov.cn/)上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三都水族自治县各级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都水族自治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三都水族自治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0854-3923185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三都水族自治县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5日

广西玉林北流市2024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7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市乡镇初中和幼儿园师资力量,提高我市乡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经中共北流市委编委会批准用编,2024年我市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共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教师2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北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参加2023—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在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的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会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处罚期限、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报名首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

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广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玉林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备用。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报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4)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5)教师资格证;

(6)职称资格证书; 

(7)获奖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最迟需在考察阶段提供。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其中(6)—(7)项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北流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二)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对报考我市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3分照顾加分,并纳入笔试总成绩。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列为笔试人选。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

主要是教育学与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笔试要求

笔试时考生携带考试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场考试。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含答辩2分钟)。试讲使用的教材为北流市初中和公办幼儿园现行使用的教材。具体见附件4。

面试的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的评分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抽签。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面试成绩3分处理。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小于等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师范类专业、学位高低、职称等级高低、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技能奖、中共党员、社团积极分子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考察

考察人选为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含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八、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或备案手续。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299726(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四、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4.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面试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xlsx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陕西咸阳泾阳县2024特岗教师招聘公告(30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数量

2024年全县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小学教师30名(设岗计划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二)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五)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18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等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8:00,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三)资格初审。6月23日9:00至6月28日18:00(其中:6月28日9: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市县特岗办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8日9:00起,自行在“陕西特岗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4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8日前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首次补录工作将于8月8日前完成;补录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若首次补录未完成,将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将于8月13日前完成。8月23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

(七)集中培训。对特岗教师进行不少于10天的集中岗前培训(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

(八)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规定时间上岗任教,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据《合同书》相关规定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特岗教师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影响聘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要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密切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特岗教师招聘中各阶段信息均通过陕西特岗系统平台发布,请随时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 王 涛

咨询电话:029—36219062

附件:泾阳县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xlsx

泾阳县特岗办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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