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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 申请对象

    1.户籍在云南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云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云南省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 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 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5. 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 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 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 师( 含初级职业 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 资格,应具备高等 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 业及其以上学历 ;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 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 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 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 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 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 五)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 《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 于调整 申请认定幼儿 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 准的通知 》( 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 乙肝表面抗原携 带 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办法 》 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 参加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 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 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 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 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 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 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 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 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 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 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 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 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 籍所在地 、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认定。(特别提示:以申报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的官方网站公布的认定范围为准) 

    ( 二 )网上报名时间

    1.春季:4月18 日7:00至5月17日17:00的系统开放日;

    秋季:9月11日7:00至9月30日17:00的系统开放日。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e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报 ,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同将自动关闭。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 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 场确认(各州(市)教育局公告查询网址:htto://www.ynjy.cn 云南教育网教师资格专栏):

    1. 二代身份证 ( 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 《 港澳台学历认证书 》 原件,国外学历还应 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 原件 。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 外〉, 申清 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 在学信网 验证学历 ,无法 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 教育考试网 (http: //ntce. neea. edu. cn ) 上自行打印 ,认定 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 近期 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 正规证件相片 ,用以办 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 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 ,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 除提供以上 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 师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若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地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议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 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 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地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六)云南省各州(市)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州(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 备注
昆明市教育局  


0871-65180066
 
昭通市教育局 0870-2223028  
曲靖市教育局  

0874-3333216
 
楚雄州教育局  

0878-3122846
 
玉溪市教育局  

0877-2023061
 
红河州教育局  

0873-3732149
 
文山州教育局 0876-2191795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0691-2122712  
大理州教育局 0872-2367713  
保山市教育局 0875-2122926  
德宏州教育局 0692-2127515
丽江市教育局 0888-5121089 ,  3196085
怒江州教育局 0886-3623470
迪庆教育局 0887-8288845
临沧市教育局 0883-2124315  


    三、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 ,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 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 ,因错过申报时间 、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 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 ,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三 )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附件: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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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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