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舟山市定海区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舟山市定海区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基本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定海区人员;

  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居住地、考试所在地申请。

  2.合格学历证书

  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外,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需参加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不参加普通话测试.

  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证明也适用)。

  5.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网上报名后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以上条件的详细说明也可参见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办事指南》(http://www.zsjyxy.cn/Category_202/Index.aspx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类网上申报并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1.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网报时间:4月8日–4月19日工作日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4月22日至4月24日工作时间到现场确认。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本地市高校如浙江海洋大学等)网报时间:6月6日–6月17日工作日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6月17日至19日工作时间到现场确认。

  三、报名方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认定申请报名,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2.选择“认定机构”,定海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3.选择“确认点”,详见以下第四部份。

  4.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5.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成功后,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网报现场确认

  1.定海区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在定海区办证中心6楼(定海人民南路126号)电话:2601163。

  2.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材料

  (1)体检合格证明原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体检,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幼儿园教师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定点医院自行体检,必须有医院出具的最终体检结论。定海区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体检各项结果由医院注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复印件)

  (3)户籍材料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复印件)

  a.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b.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本区居住证;

  c.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复印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可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复印件)。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清晰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电话,不符合证件照要求的将退回)

  (8)毕业成绩单(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教育教学实习表(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师范生证明(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将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由确认点核对无误后退还本人。

  五、其它;

  1.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2.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行政处罚。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对审核通过人员发放证书(快递或自取),其他未尽事宜具体咨询定海区办证中心沈老师,电话:2601163,定海区教育局人事科毛老师,电话:2043957。(海大学生可与教务处童爱华老师联系,电话:8186345)

舟山市定海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2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662837062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 zjjszgksw
舟山市定海区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安阳汤阴县2024年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公告(教师岗16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及引进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汤阴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6.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及引进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人才引进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3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发布公告。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信息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缴费截止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报考信息被审核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人才引进无需缴纳),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务必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岗位形成竞争即可)。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缴费截止后的次日下午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须提交打印的《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表中注明改报岗位并签名确认,经审验后予以改报(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予以退还。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8:00—6月14日1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通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县直及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幼教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等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最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通过资格初审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请于2024年6月17日-18日(8:00—12:00,15:00—18:00)携带《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即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岗位形成竞争即可)。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人才引进无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转正定级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幼教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幼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选岗

体检结束后,报考0101A、0101B岗位和报考0201A、0201B岗位的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在所对应的0101岗位和0201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单位详见《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附件3)。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择岗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抽签确定择岗顺序。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0101岗位、0201岗位考察阶段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重要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人民政府网(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

附件4:《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供给性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1 县直主管部门 县直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0101(A) 15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男性
县直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0101(B) 14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女性
2 各镇 镇所属事业
单位
全供 管理 0201(A) 8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男性(汤阴县范围内户籍)
镇所属事业
单位
全供 管理 0201(B) 8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女性(汤阴县范围内户籍)
3 县教育局 县直机关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1 2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 县教育局 德昌路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2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 县教育局 夏都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3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 县教育局 星阁路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4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7 县教育局 长虹大道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5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 县教育局 学苑街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6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9 县教育局 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7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范围内户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入学时为汤阴县户籍的1999级和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限制)
10 县教育局 白营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8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1 县教育局 古贤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9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2 县教育局 菜园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0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范围内户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入学时为汤阴县户籍的1999级和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限制)
13 县教育局 任固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1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4 县教育局 五陵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2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5 县教育局 瓦岗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3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6 县教育局 伏道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4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7 县教育局 宜沟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5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8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1 2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9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2 1 专科:康复治疗技术(520601)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4)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3 1 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1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1 21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105101)、儿科学(100202、105102)、外科学(100210、105109)、妇产科学(100211、105110)、眼科学(100212、105111)、耳鼻咽喉科学(100213、105112)、肿瘤学(100214、105113)、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2 9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10510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从事医技、影像诊断工作
23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3 2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4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4 1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5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5 1 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研究生: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6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1 1 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中医妇科学(105704、100509)、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科学历须具有医师资格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1年以上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7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2 1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中医妇科学(105704、100509)、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8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3 2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儿科学(105102、100202)、外科学(105109、100210)、妇产科学(105110、100211)、急诊医学(105117、10021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9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4 1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研究生: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从事手术室工作: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0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5 1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儿科学(105102、100202)、老年医学(105103、100203)、外科学(105109、100210)、妇产科学(105110、100211)、耳鼻咽喉科学(105112)、急诊医学(105117、10021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1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6 1 本科: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1002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放射医学技术资格证
32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7 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33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8 4 专科:康复治疗技术(520601)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4)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4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609 2 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5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菜园分院 差供 专技 0701 1 专科:药学(520301)
本科:药学(100701)
研究生:药剂学(1007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6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 差供 专技 0801 1 专科:医学影像技术(520502)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7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 差供 专技 0802 1 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5701、100506)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8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 差供 专技 0803 1 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9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 差供 专技 0804 2 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0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 差供 专技 0805 1 专科:口腔医学(520102K)
本科:口腔医学(100301K)
研究生:口腔医学(100301、1003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1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城关分院 差供 专技 0901 1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0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城关分院 差供 专技 0902 1 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3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宜沟分院 差供 专技 1001 4 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4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 差供 专技 1101 1 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5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 差供 专技 1102 1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外科学(105109、100210)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从事外科医师工作
46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 差供 专技 1103 1 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7 县卫健委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瓦岗分院 差供 专技 1201 1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从事医技、影像诊断工作
合计           130        

附件2:

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1 党委直属 融媒体中心 管理 5001 1 新闻传播学(05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政府直属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管理 5002 1 公共管理(1204限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管理 5003 1 化学(070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汤阴县政务发展研究中心 管理 5004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汤阴县发改委 汤阴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管理 5005 1 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应用经济学(02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汤阴县工信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管理 5006 1 生物与医药(086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汤阴县工信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管理 5007 1 会计(125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汤阴县人社局 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管理 5008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 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工程管理(1256)、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投资评审中心 管理 5009 1 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土木工程(0814)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 汤阴县畜牧发展中心 汤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管理 5010 1 畜牧学(0905限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农业(0951限养殖、渔业)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0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工作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发展服务中心 管理 5011 1 金融(0251)、新闻与传播(0552)、新闻传播学(0503)、城乡规划学(0833)、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合计         11        

附件3: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党委直属 汤阴县精忠报国培训中心 2
县委编办 汤阴县机构编制研究和评估中心 1
汤阴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1
政府直属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2
汤阴县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2
汤阴县口岸与物流发展中心 2
汤阴县生态保护事务中心 1
工信局 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1
财政局 汤阴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1
文广体旅局 汤阴县文化馆 1
汤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1
汤阴县文化艺术博览馆 2
汤阴县文物保护中心 3
农业局 汤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
民政局 汤阴县社会工作中心 1
交通运输局 汤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 1
大数据局 汤阴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汤阴县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3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工作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发展服务中心 2
城关镇人民政府 城关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韩庄镇人民政府 韩庄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白营镇人民政府 白营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古贤镇人民政府 古贤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菜园镇人民政府 菜园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任固镇人民政府 任固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五陵镇人民政府 五陵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瓦岗镇人民政府 瓦岗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伏道镇人民政府 伏道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宜沟镇人民政府 宜沟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合计 45 

附件4: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河南许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9人公告

根据市直学校(含三个功能区,下同)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9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点击“许昌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5月13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7日9:00至17:00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14日9:00至16:30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2006房间)核实确认。

4.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5月20日至22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中下旬,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或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与舞蹈(音乐学、音乐表演)和美术(设计、绘画、书法)岗位面试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或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教育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许昌工商管理学校1506、1507、1508、1509和1510岗位的人员,试用期内须取得中职(高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4-2699970

监督举报:0374-2699965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许昌市市直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xlsx

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河南焦作温县2024年第一高级中学引进教师12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教育兴县战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引进教师12名,聘用后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引进高中教师12名,其中语文2名、英语1名、数学3名、物理3名、化学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拟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引进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2—附件4);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与引进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焦作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报考者按照引进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引进过程中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引进教师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温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wxedu.com.cn)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务必经常登录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任选一处即可):

(1)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与金祥路交汇处西北角铂禧酒店(河南大学附近),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腊梅路叉口西南角汉庭酒店,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3)温县第一高级中学行政楼。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审核后,请务必随时关注温县人民政府网、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官方网站关于后期考试、体检、考察等事项的公告。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载明个人基本信息、在读学历、学位、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加盖学校院系或学生处公章;

(3)所报考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并提交《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用A4纸型自行下载打印)及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

(5)焦作市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调剂报名

资格审查后,如报名岗位比例低于1:1的,可启动调剂岗位程序,即报名岗位高于1:1的人员可申请调剂至比例低于1:1的岗位。具体调剂岗位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公告。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大于1:5的,该岗位须进行笔试,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面试。

面试以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授课内容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版本范围为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试讲由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课。试讲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形成竞争的,则进行试讲加试,试讲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试讲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引进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手续。

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引进人才在焦作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试讲、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引进工作接受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引进过程中若发现考务工作人员或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开封报名点:13513823116

郑州报名点:15036516645

温县报名点:0391-6102470 

监督电话

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391-6183006

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0391-6192202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1-6198581

附件:

1.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

 2.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147所)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名单

河南安阳汤阴县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中学教师18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招聘中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地理1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历史1名。

三、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人才引进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tangyin.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一楼西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引进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拟进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引进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满分6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准备时间10分钟,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40分。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

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专业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报考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汤阴县教育局 汤阴县
高级中学
(8人)
高中语文 专技 0101 1 语文类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高中数学 专技 0102 1 数学类
高中英语 专技 0103 2 英语类
高中物理 专技 0104 2 物理类
高中化学 专技 0105 1 化学类
高中地理 专技 0106 1 地理类
汤阴县
体育中学
(4人)
高中语文 专技 0201 1 语文类
高中数学 专技 0202 1 数学类
高中英语 专技 0203 1 英语类
高中物理 专技 0204 1 物理类
汤阴县教育局 汤阴县
实验中学
(3人)
初中物理 专技 0301 1 物理类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初中生物 专技 0302 1 生物类
初中历史 专技 0303 1 历史类
汤阴县
中华路中学(3人)
初中语文 专技 0401 1 语文类
初中数学 专技 0402 1 数学类
初中英语 专技 0403 1 英语类
合计       18          

附件2: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docx

江西赣州市赣县区2024考核招聘高层次高中教师44人公告

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高中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及社会考核招聘44名高层次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赣县中学、赣县三中、赣县七中教师共44名。

2.招聘名额(按教学学科分类):

高中语文不限应届生岗4名、高中语文限应届岗6名;高中数学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数学限应届岗3名;高中英语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英语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政治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政治限应届生岗3名;高中历史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历史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地理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生物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生物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物理不限应届生岗1名;高中化学不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音乐限应届生岗2名;高中体育限应届生岗3名;高中心理健康不限应届生岗2名。具体详见《赣州市赣县区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7)。

学科岗位应聘人数若不足招聘名额的,剩余名额可在同一学科不同岗位之间调剂;若调剂后学科岗位仍有剩余,则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将剩余名额调剂用于其它学科招聘。

3.赣县中学、赣县三中、赣县七中招聘名额合并“捆绑”考核排名,分学科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岗。三个学校具体岗位学科名额在选岗时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此类人员须具备附件7条件要求)。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认定机构证明为据);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赣县区正式教师,含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农村定向师范生等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0.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有关岗位条件的解释

1.关于专业条件

(1)专业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4年修订)》。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2.关于其他条件

(1)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聘方式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人数之比超过1:4且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在10人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人数之比小于1:4或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核考生未达到10人(含)的,则不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同一学科所有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将赣州市赣县区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信息填报表(附件5,转换为Excel格式)发邮箱dzb7775699@163.com。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5月17日。考生在5月17日17:00前携以下材料到赣县中学北校区(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燕塘北路城北教育园区)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97-7775699。

(1)报名表(见附件1)1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学历及学位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还须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现实表现证明1份。应届由学校,历届择业期内人员参照历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样式见附件2、3);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由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及现实表现证明(样式见附件4);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咨询电话:0797-4461366。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公众号发布。5月17日晚通过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参加笔试的科目。

资格审查合格现场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若入闱面试,笔试准考证将适用于面试。

(二)笔试

时间:5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三中)。

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4比例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于5月18日20:00左右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时间:5月19日,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三中)。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试讲结束后紧接着进行答辩。面试总时间11分钟,其中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3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答辩占30%。

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为保证同一岗位(学科)2个(含)以上考场面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同学科各组考生成绩进行误差修正: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场的考生平均分,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考场得分×修正系数(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三)考察考核

有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只有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依招聘学科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考核小组,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再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时,则从70分及以上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检测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从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人员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时,则从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从70分及以上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五)公示和签约聘用

1.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于公示结束次日到指定地点签约。

2.拟聘人员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签订聘用协议。签约弃权产生的缺额从70分及以上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3.被聘用人员到校上岗时,带好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交学校统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岗位聘用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须在赣县区学校任教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辞聘,服务期限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服务期按10000元/人·年的标准向区财政专户缴纳违约金。

五、工作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以上未尽事宜,由赣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赣县区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高中教师报名表

2.应届毕业生现实表现证明样式

3.历届毕业生现实表现证明样式

4.在职人员同意报考及现实表现证明样式

5.赣州市赣县区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信息填报表

6.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7.赣州市赣县区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高中教师职位表

赣县区考核招聘高层次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