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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安阳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安阳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安阳市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安阳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安阳市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下半年开展:

    (一)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两次认定工作

    1.面向社会人员认定

    ⑴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6月1-6日网站关闭),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⑵体检时间:安阳市教育局、文峰区教育局、殷都区教育局、龙安区教育局、北关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申请人:6月10日至6月18日到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以上人员需提前在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预约体检。http://www.aysyy.com.cn/tjyy/index.asp)

    林州市教体局:6月17日至18日,地址:林州市中医院(太行路北段路西244号)

    内黄县教育局:6月17日至18日,地址:内黄县人民医院四楼体检中心

    汤阴县教育局:6月17日至18日,地址:汤阴县人民医院(人和路与光明路交叉口)

    安阳县教育局:6月17日至18日,地址:安阳县县直医院(解放路东头路南)

    体检要求:所有体检人员早7:3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和贴网报照片的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10点以后不再体检)

    ⑶现场确认时间:6月19日至6月21日

    安阳市教育局确认地点:安阳市教育局

    文峰区教育局确认地点:文峰区教育局

    殷都区教育局确认地点: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

    龙安区教育局确认地点:龙安区教育局

    北关区教育局确认地点:北关区教育局

    林州市教体局确认地点:林州市教体局

    内黄县教育局确认地点:内黄县高招服务大厅

    汤阴县教育局确认地点:汤阴县教育局(政通路东段)

    安阳县教育局确认地点:安阳县教育局

    (4)证书发放时间:7月22日至23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确认地点领取,请各申请人按要求及时领取。

    2.面向应届师范生认定

    2019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⑴应届师范生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30日,5月5日至5月6日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由安阳师院、安阳学院和安阳幼专三所高校组织本校应届师范生进行网报和材料提交。

    5月21日—5月24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将相关院校提交的材料报送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4月30日之前,相关院校将审核材料报送认定机构)

    ⑵审查认定阶段(6月3日至6月28日)

    6月3日至6月6日,相关院校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有关院校。

    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7月1日至7月25日)

    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2019年下半年开展一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工作

    ⑴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⑵体检时间:10月9日至10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体检、现场确认同上半年要求一致)

    ⑶证书发放时间:11月30日。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一)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申请人招生录取审批表、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第一、二类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幼师、中师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

    2.第三类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第三类社会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社会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4)、(5)项外,另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五、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六、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和体检

    申请人按照时间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3.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申请人按时领取证书。

    七、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安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教师招聘交流群724735159

    安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安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 主管科室 咨询电话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安阳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5116827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
文峰区教育局 人事股 5117282 初中、小学、幼儿园
北关区教育局 人事股 5061033 初中、小学、幼儿园
殷都区教育局 人事股 5315922 初中、小学、幼儿园
龙安区教育局 人事股 3266512 初中、小学、幼儿园
安阳县教育局 人事股 3804032 初中、小学、幼儿园
林州市教体局 人事科 6806205 初中、小学、幼儿园
汤阴县教育局 培训股 6208232 初中、小学、幼儿园
内黄县教育局 行政审批股 7729085 初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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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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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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