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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垣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长垣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岗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招聘计划
这次共招聘教师 167名。其中,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 67名(长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1名,长垣县职业教育中心 26名);农村小学教师 10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 2)。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 1977年 7月 1日后出生);
5. 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中师(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中师、中专学历的限长垣籍),且具有相应专业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
(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
(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 5)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报名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 2013年 7月 15日由县人社局在长垣人才信息网( www.cyrcw.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3 年 7月 22日 至 7月 26日,每天上午 8∶ 00至 11∶ 30;下午 15∶ 00至 18∶ 00。
2. 报名地点
长垣县人才市场(位于长垣县华垣路建设大厦 B座西临,电话: 0373— 8889050)。
3. 报名办法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一底版 1寸免冠彩色照片 6张。报名时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1份,交纳笔试考务费 30元。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 1,不足 3∶ 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 3∶ 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 2日内到长垣县人才市场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名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在通过资格初审后现场提交申请,出具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免交费用的手续。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原岗位取消的除外),由招聘工作人员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岗位(专业)分类造册。
(三)考试
1. 笔试
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职业类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 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3 年 8月 10日 上午 9∶ 00至 11∶ 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长垣县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另行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长垣县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本县农村任职 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本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 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 10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后起,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 0 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有关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师范类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非师范类毕业证由县人社部门负责验证(学历的认证以河南省学历认证中心为准),费用自理。
因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优先聘用第一学历较高人员;第一学历相同的,优先聘用笔试成绩较好人员;学历和笔试成绩相同时,经长垣县 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研究确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拟聘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长垣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规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属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 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 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长垣县 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长垣人才信息网( www.cy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3— 8889050。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 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373— 8889319)
县人社局( 0373— 8889393)
七、本方案由长垣县 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省长垣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长垣县 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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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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