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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体检时间  
  根据“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对2019年4月8日至4月16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请(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的社会人员进行体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按照《体检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通知如下:  
  1、 时间:4月8日-4月13日,4月15日-4月16日上午7:00—11:00;(体检中心工作日时间内)  
  2、 要求: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在本通知底部附件中下载或加入园区教师资格认定群:679156296下载);友情提醒: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选对体检表格;  
  3、 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照片与网报照片一致;  
  4、 地点: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  
  5、 费用:体检费自理。交费登记后按体检规定项目进行体格检查。  
  6、 体检结束后,请将《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主检室”,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次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6日(注:由申请人按规定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填报申请认定信息)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切记:在网上申请填报时,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居住证、就读高校)所在地对应的网上认定机构。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居住证、就读高校)所在地在苏州工业园区,网上认定机构选择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苏州大市范围内均选择苏州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认定权限,将无法受理。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认定政策申报人员,均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报名;  
  (2)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注册成功后,在登录页面,申请人正确填写自己注册的帐号(证件号码)和密码,拖动滑块补全拼图,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3.对于注册后首次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登录成功后,首先请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填写民族信息,对于以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注册的用户,还需要填写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分别填写港澳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  
  4.右上角您看到个人信息中心界面,点击进入,在此界面中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5.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顶部导航栏中“业务平台”按钮,进入“业务平台”界面。  
  (1)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首先点击“须知”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2)阅读完毕后,请点击右上角“返回业务平台”按钮,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下,点击“报名”,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阅读完毕,请勾选下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勾选框,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a)首先请选择考试形式,以“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参与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以报名时间为准,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方能选择使用);以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参与认定,则不用选择。  
  (b)然后,选择本人名下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参与本次认定,选择普通话免测的,需符合普通话免测政策,具体普通话免测政策请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  
  (c)非应届毕业生,请在“是否应届毕业生”处,选择“否”,并勾选相应的学历和学籍信息。  
  应届毕业生,请在“是否应届毕业生”处,选择“是”,请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如未同步到信息,请点击“补充数据”按钮,进行补充学籍信息,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上传信息。  
  如果添加信息有误,请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修改后提交即可。如果您不需要保留本条信息,请到“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模块下,选择本条“学籍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  
  (3)点击“下一步”按钮,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填写认定信息。  
  (4)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5)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完成其要求操作后,点击“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6)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简历信息。  
  (7)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确认信息页面,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在本页面更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看到提交信息页面。  
  (8)在提交信息页面,看到申报提醒,请仔细阅读,并牢记现场确认的时间,确认点信息等,请自己阅读个人承诺,并在页面下方勾选是否同意,如选择的不同意,点击“提交”按钮,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选择同意,点击“提交”按钮,您将完成本次报名。  
  6.提交成功后,请务必在系统“业务平台”页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中点击“注意事项”按钮,查看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认定所需材料前往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1.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  
  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2.现场确认地点: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工商大厦三楼服务厅);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相关资料在本通知底部附件中下载;或加入QQ群下载)所有材料按照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顺序排好序。  
  (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见附件)(请填写姓名,单位,申请种类,申请学科,网上报名号等信息,验核情况及现场确认人签字(或盖章)无需填写,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填写);  
  (2)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  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l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l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当地居住证;  
  l  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l  驻苏州工业园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l  在苏州工业园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苏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未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人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见附件)(体检医院: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  
  (6)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需经过认定系统验证通过);语文和幼儿园学科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经过认定系统验证通过);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A.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B.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C. 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D. 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E. 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F. 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江苏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9) 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见附件)(照片背面写好自己姓名)(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源照片须为标准证件照,蓝或白色背景,建议申报人员去专业照相馆拍摄,通过U盘等存储设备拷贝电子照片,不要通过手机自拍,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审核的,由本人负责,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现场提交照片具体尺寸为33MM(宽)�48MM(高)(小二寸)。网上上传照片一定要图像清晰,注意头部上方及左右预留空间合理,为标准证件照式样,参照身份证式样。友情提醒:申报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审核的,由本人负责。)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表格顺序排序。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下载    

  苏州工业教育局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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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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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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