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海南2019白沙县农村地区竞聘7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2019白沙县农村地区竞聘72人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发展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进一步激励引导优秀教育人才向基层学校流动,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海南省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市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实施方案》,决定为我县公办乡镇及以下学校(含乡镇中小学、村小、教学点)试点竞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


  一、竞聘岗位

  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岗位2名,农村特级教师岗位10名,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岗位6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一人限报一岗)

  (一)在职校长教师

  面向全国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公开竞聘(不含尚在聘用合同期内的2015-2017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的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相关市县招聘引进但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应聘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参与公开竞聘的优秀校长、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以截止2019年4月30日计算)。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竞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参加工作以来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含50周岁,下同)以下,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民办教师竞聘仅限于本省人员,同时须承诺办结调入手续后5年内不调出。

  2.具体资格条件

  (1)农村省级骨干校长资格条件:

  1、中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或县级及以上研训机构教研员或县级及以上城区规范化(一级)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以下统一简称“校级领导”),原则上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如近3年内已不担任现职校级领导,须曾任校级领导,且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任职。

  3、曾被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相当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含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4、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奖励。

  (2)农村特级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2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地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被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担任地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3)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2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近两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一级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二)退休教师

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全国性行政表彰,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曾担任省级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或近3届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且曾被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退休教师,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也可参加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的竞聘。


  三、有关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在我县中小学教职工整体超编的情况下,可在事业编制总量内从其他系统的预留编制中调剂,报省委编办备案;无法调剂的,可从每年自然减员的教职工数中使用1/3的名额,报省委编办批准后,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额内,做好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的聘任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经报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度设置特设岗位,待完成工作任务后或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我县将为竞聘上岗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在所在学校提供周转宿舍。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要求同时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三)享受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聘用人员除了享受正常工资待遇或退休金外,在聘期内还依据《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等规定享受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前3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或聘期满未能续聘的,不再发给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纳入普通教师岗位管理。

  受聘的退休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竞聘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实行网上报名。参与竞聘人员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考岗位市县邮箱。邮箱统一标注“xxx同志应聘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材料”。

白沙县接收报考材料邮箱:rsg27726008@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5日至25日。

  (三)竞聘步骤

  1.组织报名。应聘者应将本人《海南省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对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如下个人信息材料:

  (1)《海南省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必须亲笔签名);(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5)校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6)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如省示范高中等);(7)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个人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

白沙县教育局邮寄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编:572800,联系人:符国川,联系电话:13976518239;邮箱:rsg27726008@163.com。

  2.资格审查。我县将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应聘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是否达到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6月5日前公告。

  3.组织业绩评审。业绩评审分为业绩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两个阶段,统一在2019年6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农村特级教师”的业绩评审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的业绩评审在省教育厅统一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下,由试点市县具体实施。

  (1)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应聘者“分应聘岗位类别”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农村省级骨干校长”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按不高于竞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农村特级教师”和“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同一学科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按不高于竞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竞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材料评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其中: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告知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2)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满分为100分,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对校长应聘者主要评审其教育思想、办学思路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对教师应聘者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

  (3)应聘者的考评综合成绩按“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面试答辩得分占6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竞聘者考评综合成绩将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评审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即可聘用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面试答辩得分必须为60分(含)以上。

  (4)校长评审专家组由省一级学校校长、省级规范化学校校长、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教师评审专家组由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员、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

  (5)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考察与体检。2019年7月15日前我县将根据专家组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农村省级骨干校长”人选须进行实地考察,对“农村特级教师”“农村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可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并在7月30日前将考察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1)同一岗位(学科)类别的应聘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其中,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面试答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业绩材料评得分、面试答辩得分均相同情况下,由县教育局商应聘人员确定,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预录。空缺的竞聘岗位,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5.聘用和管理。2019年8月10日前统一发布预录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竞聘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县教育局与聘用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标责任协议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用人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任人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具体任期目标责任内容在白沙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与聘用校长、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不少于3年(含3年),从民办学校调入的教师承诺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5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以实际公布或通知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所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所聘用人员为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的,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属于退休教师的,建立劳务关系。

 

  附表:
     1.白沙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岗位计划表

     2.白沙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3.任期目标责任(参考)

 

  附件列表:

     附件1:白沙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岗位计划表(2019.05.08修订)
     附表2:白沙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1、3-2、3-3 任期目标责任(参考)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