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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教育局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襄城县教育局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襄城县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有效解决“入园难”“好园挤”等问题,结合襄城县幼儿园的用人需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对象

  根据襄城县幼儿园的用人需求,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46名、保健医4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襄城县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自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服务幼儿教育;

  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报考保健医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医学或护理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若到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保健医岗位的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将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若到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限制在1984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进行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cheng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于2019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襄城县中心路东段2062号211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交验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全日制何类学校何层次学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同时,可获得何学段何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襄城县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纸质一式1份,报考人员到襄城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手工填写,并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共需提供照片4张)。

  2. 缴纳考试费

  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3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试费。办理免缴报名考试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2日16∶00前提交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核实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1. 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幼儿教育知识,合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保健医岗位笔试内容:《幼儿卫生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育学》《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幼儿保健知识,合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得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届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工作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并由主考官集体公布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内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最后得分并列的,笔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学科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部门审核。

  (七)公示

  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 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襄城县幼儿园报到安排上岗,襄城县幼儿园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2. 待遇。工资待遇标准依据《襄城县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襄政〔2017〕1号)。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为1700元/月。聘用人员的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聘用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3.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县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4.教师岗位工作期间,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免费统一保管。

  5.县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休息休假各项权利的落实。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电话:0374—3569690(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

  本次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2019下招教笔试课程

附件:1. 河南襄城县教育局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襄城县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2. 河南襄城县教育局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襄城县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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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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