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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包河区2019选调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2019选调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区编委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包河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优良,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须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资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与岗位学科一致)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全国模范教师;
  (3)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全国优秀教师;
  (5)省级特级教师;
  (6)省教坛新星;
  (7)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8)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9)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10)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获得县区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11)地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教科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12)教育类博士(脱产)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已参加2018年包河区公开选聘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岗位见《合肥市包河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参加选调人员于2019年6月28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含双休日)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府南楼区教体局(南楼508室)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及《包河区2019年选调优秀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提供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材料、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两项证明下载附件证明模板填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包河区教体局南楼505室,乘14路、65路、902路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学科、专业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7月5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审查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选,并在包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he.gov.cn/)上公示。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0分钟,答辩10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60分、答辩4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无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包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 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保留岗位指标(单位如有选岗,则不参与选岗,并须服从分配),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取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 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3. 选调程序结束后,聘用人员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手续及有关待遇
  1.选调的教师实行事业单位编内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选调的教师在原单位担任副校长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的,可以安排相应管理岗位,在配备学校领导班子中择优使用。
  五、其他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3357133;监督电话 0551-63357823
  (三)查询网站:包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he.gov.cn/
 
  相关文件1:附件文件
  1.合肥市包河区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合肥市包河区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合肥市包河区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证书清单
  4.证明模板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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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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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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