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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麒麟区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市麒麟区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9〕34号)及《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工作安排部署及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实际,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2名(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2019届部属公费师范生37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业人员(详见《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签订过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免试安置(2019年共签约公费师范生37人) 。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详见《曲靖市2019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2日止。

  六、岗位要求

  (一)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二)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三)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四)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幼儿(园)教育或学前教育,所学专业不限。

  (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幼教与幼儿园、学前教育,体育和体育与健康的视为同一学科。任教学科为其他或无任教学科或有任教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仅限报考小学学科岗位。

  (六)持有高学历、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低层次教学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但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低学历、低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七)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包括研究生报考人员)。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学校暂扣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报考人员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保证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交验所缺证件原件。不能交验所缺原件的一律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等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和本人学历获取保证书方可报名,在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必须提供其该岗位所需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未就(过)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9年7月1日)。

  (五)报名考试费

  1.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因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2.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3.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交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15日至17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领取准考证。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四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

  2.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具体笔试试题类别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确定。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九、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按《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相关加分材料。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7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并签字盖章后于7月17日18:00前将《麒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于7月19日报区人社部门复核无误后办理加分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于7月25日统一时间在规定网站公示。逾期不再办理。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2019年8月2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9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8月3日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8月6日公布,逾期不再办理。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在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七条第(四)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采取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初审、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2.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免笔试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2天,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十条第(三)项第2款第(3)点的办法确定。若一次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6.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十一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二、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麒麟区纪委驻麒麟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根据云办通〔2015〕32号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0874—3315025

  监督电话:麒麟区纪委驻麒麟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0874—3329711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874—3147876

     

附件:云南曲靖市麒麟区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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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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