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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蒙山县2019特岗教师招聘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蒙山县2019特岗教师招聘30人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9年“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面试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9〕1号)精神为指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解决我县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原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行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9〕1号)的要求,自行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在6月16日前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18日17:30前完成。

  四、面试招聘程序

  (一)笔试

  凡是通过我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都可以参加笔试,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评卷等相关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

  1.领取准考证及报名资格复审。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必须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半身彩照,于2019年7月10—12日到蒙山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后,领取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

  2019年7月14日上午 9:00—11:00,考试分值 100 分。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为综合卷,所有考生使用同一份试卷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小学相关内容及政治时事。

  4.笔试地点:蒙山镇第一小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评卷及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7月14日考试结束后,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评卷。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或是否进入面试名单。

  ①2019年7月14日下午5:00,在蒙山镇第一小学大门内宣传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②在蒙山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6.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1个岗位3名考生进入面试)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的成绩相同的考生,可以同时进入面试。教育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不参加笔试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成绩只是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成绩,不计算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审核时所需材料和要求: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等证件及材料;历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6-18日上午8:00—下午5:00

  地点: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5楼会议室

  电话:0774—6282034

  凡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或复审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将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取消应聘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三)面试时间、地点、对象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8:00,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7月18—19日上午9:00至17:00到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一小学。

  3.面试对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四)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方式: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采用小学课本内容(课本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具体面试内容由考官当场抽签决定,模拟上课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前提前进入备课室进行40分钟备课。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达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根据我县2019年特岗计划各科目的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经相关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如出现同一学科录取到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按下列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2)高学历优先;(3)师范类毕业生优先;(4)所学专业对口优先; (5)在以上方法都相同的情况下,由考官当场出题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确定。

  (五)体检、公示及集中培训

  1.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自身原因造成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如果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手机号码停机或关机造成不能及时体检由应聘者负责。

  2.公示。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相关部门审批。

  3.集中培训。8月3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 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4.2019年8月31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聘用单位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自治区公布的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签订协议承诺服从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在我县乡村小学上岗任教满3年。受聘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取消录取资格。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6日前,具体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6.各相关学校及县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 2019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我县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 号)精神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可直接将特岗教师的编制落实到任教学校,也可统筹特岗教师 3 年聘用期满所需的编制资源,待聘用期结束后,按照考核转岗有关政策,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

  (二)各地要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补贴。特岗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设岗县(市、区)财政承担;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剩余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岗教师,主要解决特岗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生活补助等。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桂〔2009〕1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时办法的通知》(财桂教〔2015〕243号)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本方案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我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蒙山县教育局、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282034、0774—6289411。

 

  附件:广西蒙山县2019特岗教师招聘30人公告蒙山县2019年“特岗教师”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表.doc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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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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