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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文安县2019年招聘中学教师1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文安县2019年招聘中学教师140人公告

河北文安县2019年招聘中学教师14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0人,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文安一中教师岗位28人,文安职中教师岗位2人(附件三:《文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计划表》)。岗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附件一:《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说明》)或取得了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初中教师岗位110人(附件四:《文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岗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应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附件一:《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说明》)或取得了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凡未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基本条件
  (一)廊坊市辖区户籍(或生源);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师、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http://wenan.ibaoming.net。
  报名时间:7月16日9:00至7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7月16日9:00至7月24日17:00。
  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代码见附件二:《文安县2019年中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对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再组织改报其他岗位,所缴纳的报名考务费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回原缴费账户。中学急需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经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比例可降至1:2。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等时间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6、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9年7月28日9:00开始登录http://wenan.ibaoming.net打印《笔试准考证》。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报名结束后,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http://wenan.ibaoming.net另行通知。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回原缴费账户。
  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报考岗位分组,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同场考试,总时限130分钟。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成绩的60%相加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9:00-11:1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19年8月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于2019年8月6日至8月9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①报到证(被聘用后,就业报到证须能够派遣到文安县);
  ②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③学位证;
  ④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⑤户口薄;
  ⑥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⑦笔试准考证;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名额合理均分到各组。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每个面试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限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20分钟备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原始材料存档。
  面试结束后,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示。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前考生上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它证明材料,考生的人事档案按档案转递规定转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不能按时上交上述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计划统筹安排到中学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应聘前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理了就业手续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调离教育系统。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在2019年度内有效。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以及被聘用后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被聘用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活动的各类通知由报名网站http://wenan.ibaoming.net公告发布,不逐一通知考生,请及时上网查询。
  五、以上内容由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5231758 (7月10日-7月15日,报名前期)
  0316-5285552 (7月16日-7月23日,报名期间)
  监督电话:0316-5231805
  技术电话:4001629400
  附件一:《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说明》
  附件二:《文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三:《文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计划表》
  附件四:《文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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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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