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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盱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62名(详见《盱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且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岗位要求的专业;
3.应聘县特殊学校教师、县城区学校橄榄球教师、县职教集团教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练员证、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2日(上午8:30-11:45,下午15:00-18:00)到盱眙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眙县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盱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笔试科目均为一门,总分100分。考试范围、用书不限。
笔试内容:
(1)幼儿园及县特殊学校教师: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和心理学(30%);
(2)橄榄球教师:运动训练管理、运动选材、橄榄球运动简介、橄榄球裁判规则;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县职教集团专业课教师: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以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眙县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未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须达合格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专业化方式。主要考核应聘教师的专业态度、专业素养以及心理素养等。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橄榄球教师岗位中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2分。(幼儿教师、县特校教师、县职教集团教师岗位不进行考核)
考核规则:
(1)参赛获奖类(最高分6分):参加由体育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国家、省、市冠军分别计6分、5分、4分;获亚军分别计5分、4分、3分;获季军分别计4分、3分、2分。
(2)表彰类(最高分6分):获国家、省、市、县综合表彰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
以上二项每项只计一次最高分合成考核成绩。
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生的总成绩。
(1)幼儿园教师、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职教集团教师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2)橄榄球教师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4%、面试成绩占44%、考核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眙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j.xuyi.gov.cn/)及盱眙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xuyiedu.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须为所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8861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910771
县教育局:0517-88239092
六、本简章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   眙   县   教   育  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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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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