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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2019年招聘教师2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周口市2019年招聘教师23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办学规模扩大与教师数量短缺的矛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 11号)精神,决定面向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35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格程序,公开为周口市中心城区学校招聘一批优秀教师,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正式编制的在职教师),持有就业报到证。

  三、岗位及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学科计划详见附表,各层次学科报名条件如下:

  (一)高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及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学历条件见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    

  (二)初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幼儿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各层次岗位的,年龄在35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其它专业条件等要求见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2019年7月25日在周口人事考试(http://www.zkrsks.com)和周口市教体局网(www.zkedu.gov.cn)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恶意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19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9年8月4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白色背景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0394-8352626。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高中语数外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应达到2∶1,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8月6日(9:00—12:00)到周口市教体局人事科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它职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3.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6日17:00前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服务期满两年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6日17:00前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周口市教体局人事科,经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5.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9:3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试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准考证;

  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层次,分别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教法,新课改、幼儿教育等教育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通过面试进行测试。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4.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周口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中语数外岗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余各单位拟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部分急需学科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资格确定(报名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是否真实有效。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下载《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填写完整(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确定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试讲。

  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4.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及周口市教体局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比例的,组织现有面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面试考场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定为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50%十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公布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1.确定人选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体检

  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可以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

  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档案材料。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生应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凡改变通信方式或经工作人员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 )、周口市教体局网(www.zked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等手续。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在空缺岗位的前提下,聘用到相应技术等级岗位。

  十、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周口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理,增加工作透明度,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从严处理。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周口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319266、8319009、8319232              

            18625735656(周口市教体局人事科)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监督电话:0394—8120861 (中共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

 

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附表:1.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招聘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

        2.周口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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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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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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