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安徽望江县2019招聘幼儿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望江县2019招聘幼儿教师20人公告

安徽望江县2019招聘幼儿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9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望江县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2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angjiang.anqi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angjiang.anqi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及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详见附件1《2019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在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8月3日和4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望江县教育局三楼第二会议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现场缴纳考试费用45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发放种类、学科及发放时间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4)本人亲笔填写的《2019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2019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
  通过资格审查并现场缴费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并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    
  4.其它说明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上述人员于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减免统考笔试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9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望江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等;
  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幼教专业知识7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告。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照1:1.5比例(尾数进一)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1.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专业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以考察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3.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按笔试《幼教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中如遇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七)选岗、聘用
  1.选岗。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生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然后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考试总成绩时的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五.有关事宜
  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在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    0556-7178083
  县人社局    0556-5799077
  监督电话:  县监察委        0556-7174438
   附件1:2019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3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群: 256333781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ahjszgks
安徽望江县2019招聘幼儿教师20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