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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县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宁化县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对宁化县人大代表服务中心等120个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8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19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19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考生应在2019年8月11日8:00至8月16日17:30,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报名,提交详实的报考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9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7:30,考生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8日17:3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8月12日8:00至8月19日17:30,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不开考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报名审核人员,工作人员将按程序退还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计算为通过审核报名人数。
  4.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9月6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考生打印免笔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自负。
  5.其他要求:考生应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而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宁化城关。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4.加分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笔试加分的考生须在2019年9月13日17:30前持相关证件到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外地考生需在考前或考试当日提交加分材料的,需提前拨打电话进行预约),符合条件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上公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关证件未送达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0月8日前后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查询(以省里公布成绩时间为准)。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比例经批准开考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人社局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决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合格的将通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结果为准。
  (四)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经过面试的人员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卫健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进行7天的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登记,签订《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必须在2019年8月1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2.年龄计算方法: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满18周岁,不满31周岁)指在1988年8月11日至2001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职位规定的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3.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执行。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考生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具有双学历(位)的考生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但学历与学位要相对应。
  4.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即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学历。《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岗位信息表中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本次报考对应岗位学历应当满足为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5.工作经历:报考职位中招聘对象为在职人员,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自主创业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工作经历起始与截止时间的界定: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网络报名开始的第一天,即2019年8月1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7.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乡镇事业单位和免笔试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情况需开考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考生所报免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不含1:3)的,报考者需参加笔试。
  8.分数切线:笔试分数视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并统一公布。如果个别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才能招聘。
  9.考生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含报名人数超过1:3需参加笔试的免笔试岗位)。免笔试职位按面试成绩计算。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对参加本省和本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过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加分。
  10.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11.专门职位指面向参加本省和本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于本县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报考专门职位的笔试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
  1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在我县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3.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14.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5.“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是指报名开始第一天(即2019年8月1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县的人员,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为宁化生源的人员,均视为可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制在“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1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免笔试岗位。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由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是招聘单位与考生联系沟通的主渠道,请考生注意经常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咨询电话:0598-6835599。
   (温馨提示:请点击下载)
   附件:《2019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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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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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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