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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东至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5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池州市东至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58人公告

池州市东至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58人公告

  2019年东至县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8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9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1)。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19年8 月 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12日(含)以后出生”。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名称与目录不尽一致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到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2019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此类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属2019年申请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现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90元)。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及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8:00—9:30《教育综合知识》,10:00—11:30《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8月12日- 8月16日(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含加分)×0.4+《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含加分)×0.6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依据公告,受理查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或有一科无成绩的,按规定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测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方式:

  1、幼儿教师A组、幼儿教师B组为试讲、钢琴弹唱、舞蹈、绘画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钢琴弹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绘画占20分。

  2、幼儿教师C组、幼儿教师D组为试讲、演讲两项,满分为100分,每项各占50分。

  3、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

  4、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以《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2、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东至县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东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相关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东至县教体局 0566-7026916

  东至县人社局 0566-5292981

  监督电话:东至县监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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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ahjszg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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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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