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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我省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两学”并考试合格:
    (1)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需在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院校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本辖区内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报名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二)申报认定方式。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三)申请人员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两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本市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
    (二)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补修“两学”课程、体检、学历鉴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各认定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审核网报数据,并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教育部将根据11月16日零点前系统所显示我省已生成的编号数发放证书。
    五、其他
    1.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2.我厅委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认定中有关技术问题请直接咨询该学院,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20-37395743,传真:020-87218126。
    本通知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均可在我厅主页(http://www.gdhed.edu.cn) “教师资格认定”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查询与下载。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2.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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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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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更好地为考生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教师;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6.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打印准考证→测试(现场采集照片)→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免费报名,免费测试,限额600人,报满为止。考生于6月3日10:00至24:00,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访问地址:https://bm.cltt.org)。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线报名。

2.报名步骤:

(1)注册: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要注册,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要求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实名制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准确填报(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报名入口”处点击“辽宁”。

(3)仔细阅读《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中的各项内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审核照片。

(4)点击“下一步”,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显示“报名信息正在审核中”,完成报名,等待审核结果。

3.上传审核照片(最多可上传3张,审核材料照片超过3张需要拼图),具体材料如下:

(1)测试对象中前五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及相应身份的证件照片或者本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测试对象中第六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相对应专业的学校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学校公章)。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即可),需要提供成绩单或合格证明的原件照片及身份证照片。 请应试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照片。伪造个人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信息审核

1.信息审核为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应试者,请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我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测试日前2日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提前30分钟候考),准考证上无照片,需要现场采集。

(四)测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着深色上衣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现场采集照片)。 测试分为候测(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抽签)→测试(上机测试),无备测环节。

(五)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电子证书领取 查询时间: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 查询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 查询方法: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中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点击“添加证照”,系统会自动列出您已取得的证书,添加即可。

2.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纸质证书的应试者,到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提交应试者身份证原件外,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测试咨询电话

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5-2305878,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测试时间 6月17日——6月18日,共两天。

(三)测试地点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训2号楼二楼205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市政府后侧)。乘车路线:303(丹东职专站)、221、888(市民服务中心站)。校外车辆不得入校。

四、温馨提示 本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无报名费,请考生注意甄别,以免上当。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为准。

丹东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新疆察布查尔县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拟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在察布查尔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扎普善路120号:盐城实验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讲解员、导游、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相关人员和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

(三)报名方式

1.公职人员及其他社会类考生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报名、登记个人信息、扫码关注“6月普测微信群”,并随时注意微信群工作提醒事项、准考证发放、证书领取等具体时间。

2.教育系统教职工报名方式:我县各中小学负责本校及所辖乡村幼儿园和教学点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县直各幼儿园教职工的报名由县中心幼儿园负责统一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于6月13日-14日期间,携带报名表纸质版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审核信息,缴费方式不变。报名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943960023@qq.com。

(四)缴费方式

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测试费50元/人(依据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支持微信支付;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25元/人,贫困学生可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免收其报名测试费。

(五)注意事项

1.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测试:一是考生已在其他考点报名,但尚未完成测试的不得报名;二是考生已报名并完成测试,但成绩尚未公布的不得报名。

2.确保信息无误。考生须提供: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重复报名、报名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测试费一概不退还。

3.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所示的报到时间提前50分钟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现场信息采集、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方式:打开网页——点击“查分验证”–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3.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进入考点。如果在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器材,将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考场考试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13139995509)

艾老师(18999584710)         

办公室电话: 0999-3628286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哈尔滨轻工业大学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2024年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在除寒暑假外每月定期开展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承担在哈尔滨市就业和生活的社会考生。按照“急用先测”的原则,对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优先进行报名、测试。

二、报名方式

每次报名定额240人,报名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方便考生报名。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专栏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bm.cltt.org。

四、报名流程

需要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 不需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校园专栏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

六、考试地点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七、其他事项

(一)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场候测,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测试。

(二)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收费、考试等工作,请考生以本通知为准。

(三)近期曾经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能够查询到电子成绩之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测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956057。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5月16日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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