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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到县教育局报到,尚未就业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到县人社部门报到,尚未就业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宁阳县生源或父母、配偶一方户籍在宁阳县。
 
   5、报考初中学科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人。其中,县直学校18人,乡镇学校42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1。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职位、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定向岗位也要明确报一个学科职位)职位。所学专业有招考计划的,只准按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无招考计划的,可任选相近学科职位报考。学科职位与专业要求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8月22—24日,报考人员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交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一方户籍是宁阳县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在县域内民办学校任教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交验任教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5688265  5681611)。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填写《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笔试考务费为每人120元(每科40元)。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笔试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城镇特困职工家庭考生提供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人事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省、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9、2010、2011年招募或续聘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宁阳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2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县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如报考其他岗位,须符合招聘简章中其他岗位的专业、学科规定,且不得与定向岗位兼报。报名时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8月25日下午4:00—6: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笔试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报考学科职位专业知识(幼儿课程或中学课程),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两部分之和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说课
 
   根据笔试成绩,各学科职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员名单。说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说课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定向岗位”说课内容为所学专业对应的课程,其他岗位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职位对应的课程(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在说课过程中要体现专业技能水平),说课时间限定在10分钟之内。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每位说课人员交纳说课考务费70元。
 
   (四)考核
 
   说课结束后,笔试和说课成绩分别占40%、60%,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学科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和说课成绩均相同时,按学科职位专业知识由高到低排序;同等情况下,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优先)。考核主要根据人事档案,审核有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逐一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定相应工资级别;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宁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  阳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2013年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局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名额
附表2:

 宁阳县 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职位与专业要求

学科职位

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语文

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电影学、小学教育(文)、对外汉语、古典文献学、文艺学

数学

数学教育、化学教育、地理教育、农学师范、小学教育(理)、理科教育

英语

英语、日语、俄语、小学教育(英语)

物理

物理教育、光学

政治

政治教育

历史

历史教育

生物

生物教育、应用生物技术、食品科学

音乐

音乐教育、舞蹈学

体育

体育

美术

美术教育、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信息技术

计算机教育、教育技术、电子信息、小学教育(计算机)

备注:本表未列专业,由县招考办公室按照相近相关原则确定所属学科职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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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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