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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招聘编制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招聘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广西唯一一所纺织服装类公办全日制中职学校,荣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首批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学生5000余人,开设有纺织技术及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染整技术、学前教育、高铁乘务、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装饰、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会计、文秘、电子商务等二十多个专业,建校4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中职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一级的学历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gxfx.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笔试安排、面试安排、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gxfx.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在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http://www.gxfx.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须同时完成网上填报及现场报名两个步骤方为报名成功。

  3.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

  (1)网上填报

  应聘人员须先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gxfxrsk@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均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1-音乐专任教师-XXX):

  ①《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

  ③扫描件(JPG图片格式,彩色):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

  ④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填报后,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纺织工业学校人事财务科4楼403室(南宁市陈西路23号)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接收并查验应聘材料后把相关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应聘人员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1份,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4.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因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查验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报考岗位等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广西工信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三)缴费确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每科5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前两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办公楼四楼人事财务科403室缴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来办理缴费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试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按4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某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面试方式

  《岗位信息表》中岗位序号为1-13的岗位以试讲方式进行,岗位序号为14-16的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①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仪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按100分制评分。

  ②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按100分制评分。

  (3)面试成绩:面试分值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核准开考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如遇周末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当天)、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40% + 面试成绩x 60%。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如岗位排名首位人选并列,则并列人选全部进入考核环节。

  2、综合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核无合格人选而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从各岗位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以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体检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体检环节。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职称、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上报自治区工信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45119

  监督举报邮箱:gxfxjcs@163.com

  招聘咨询电话:0771-3243942

  附件: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招聘编制人员公告1.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招聘编制人员公告2.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招聘编制人员公告3.广西纺织工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汇总表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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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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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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